许宏远,男,汉族,197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9年参加工作,生前系吉林省通化市监狱二监区民警。2000年被司法部追认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从小许宏远的父母教育他要好好学习,做一个诚实的人、有责任心的人,为社会、为国家建设多做贡献。他立志当一名人民警察,1999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校,2000年1月,分配到通化市监狱,当上了一名光荣的监狱人民警察。2000年6月2日,许宏远在通化市江南大桥附近执行任务的时候,为了营救两名落水的妇女儿童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年仅21岁。
许宏远自幼天资聪慧,从小学到高中学习成绩一直在班级名列前茅。1997年,他高中毕业后,考入了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校。原省司法警官学校副校长杜学全、班主任老师崔惠良还清楚地记得许宏远,说他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他把自己融人了知识的海洋中,如饥似渴地学习,尊师爱校,乐于助人。班长吴晓枫听说同学许宏远为救人牺牲了,抑制不住内心的悲痛。他满眼含着泪水说:“和宏远同学在一起的日子,我至今还历历在目。他是一个热心肠的人,总是默默无声地为同学做好事,扫地打水,他干得最多。特别是1998年那场特大洪水,镇赉分局一些灾民来到警校,许宏远热情地为他们送水、送饭,还掏钱为孩子们买来雪糕、火腿肠、矿泉水。他用爱心为孩子们托起了明天的希望。”
监狱工作期间,许宏远倾注了自己的全部精力,他不满足自己所学到的知识,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写了大量的心得笔记。在笔记中,他表示要为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竭尽全力,贡献青春。分到二监区后,他更是满腔热情地投入到罪犯的改造工作中去。他所担当的押解看押任务,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严格执法是他心中的一把尺子。为了有的放矢地教育罪犯,他把自己所管的罪犯的自然情况、犯罪性质、刑期、心理特征都一一记录下来,做到“四知道”。平时,他也经常深入监舍中,热情帮助罪犯矫正恶习,重塑新的人生。一名罪犯因家里无人管他,思想很悲观,气郁致病。许宏远便耐心地做他的思想工作,鼓励他振作起来,重新开拓新的人生,同时,还帮他寻医问药,并掏钱为这名罪犯买来药品和食物。如沐春风的教育,这名罪犯非常感动,称赞许宏远是为心灵送阳光的人,并表示一定要安心改造,用实际行动报答党和人民的挽救之恩。
许宏远是家里的独生子,家庭条件优越,可他却始终过着简朴的生活,从不追求奢华、讲吃讲穿。在监区当看守员,无论是朔风凛冽的早晨,还是大雪飘飞的晚上,他都像钉子似的,牢牢地站在自己的岗位上。有的同学见他这样执著,便开玩笑地说:“你这个警察就是扛枪站大岗的,真没劲儿!”许宏远听了,淡淡一笑:“为人民站岗,我感到光荣,我愿干一辈子。”在许宏远参加工作仅仅5个月的时间里,他用自己的心血写忠诚,得到领导、同志们一致好评,人们都为失去这样的好战友、好同志而惋惜。
许宏远牺牲了,虽然他的生命像燃烧一根火柴那样短暂,可他生命的份量却重如泰山。2000年6月5日,通化市殡仪馆,许宏远遗体告别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通化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通化钢铁集团的领导均到场为英雄送行,通化市监狱全体干警以及闻讯赶来的许多通化市民,一定要送许宏远最后一程,人们怀着无比悲痛的心情缅怀和送别这位英雄。大江呜咽,群花洒泪,芳草哭泣……许宏远啊,你没有死,你像一颗红色的种子,播在通化大地上,播下了,萌发了,生长了……
许宏远同志的一生短暂而伟大。他在工作中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坚定地履行监狱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战斗在教育改造的第一线;当人民群众的生命受到威胁的紧急关头,不顾个人安危,牺牲自己挽救了他人的生命,许宏远舍己为人的大无畏精神和震撼人心的英雄壮举,将永远铭记在人民的心中!
吉林省司法厅供稿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