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李娜从乡镇政府调入汪清县司法局,曾担任过司法所内勤、基层科内勤、基层科长、政工科长,现任汪清县司法局新民司法所所长。多年来,李娜利用“三心”调解方法,调解成功多起纠纷。
调解工作要“耐心”
居民王某于2000年将自己位于汪清县的平房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其弟作为婚房。由于单位效益不好,职工放假,王某弟弟回沟里老家打工,没来汪清居住。王某将房子租了出去,这一租就是5年。
后来,王某弟弟住进该房2年后,修缮了房屋准备结婚。弟弟结婚当天,王某向母亲索要5000元,称当时房屋卖得太便宜了,自己吃了亏。母亲瞒着王某弟弟给了王某5000元。2014年,汪清县平房拆迁,弟弟的平房在拆迁范围内,王某心理就更不平衡了,多次跟母亲说:“房子卖亏了!”2017年,王某母亲生病住院花费人民币2万元,由4个子女分摊,王某没有拿钱,她那份由这个弟弟承担。几年来,每逢节日一家团聚时,王某都会因房子卖亏的事儿与母亲或弟弟吵架。
为了解决姐弟二人的纠纷,2018年3月,王某母亲打电话对李娜说,自己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姐弟俩和好如初。
调解现场
知道姐弟二人的矛盾焦点之后,李娜多次找到王某,把老人的心思传达给她:这个疙瘩不解开,老人死不瞑目,且其母同意瞒着其弟再给王某2万元。一开始王某同意了,于是老人就拿出2万元由李娜交给她。谁知过了一周,王某又把钱退还给李娜,让李娜交给其母亲。
看着老人哀伤的眼神,李娜想,无论如何也要做通王某的思想工作,完成老人的心愿。她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地去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小到亲情,大到社会影响,终于做通了王某的工作。
这场历时15年的纠纷终于在今年5月下旬得以化解。李娜和王某弟弟把这2万元钱交给王某,姐弟俩也签定了调解协议书。
调解工作要“细心”
2014年9月3日,正值延边州州庆,李娜接到领导电话,春阳镇红石林场因打松籽发生意外死亡事件,受害者家属正在汪清县上访,县领导要求司法局处理此事。局领导把这个棘手的案子交给李娜处理。
经了解,死者徐某是云南省昭通人,41岁,家中有2个孩子,生活非常困难,来到汪清春阳打松籽。由于前几天下雨,树枝比较脆,他在作业中不慎从树上掉下摔死了。其妻从老家领来7个人要求妥善处理后事并给予赔偿。
李娜首先找到林场承包人刘某了解情况:刘某为作业工人买了保险,但保险日期是从9月1日开始,而工人是从8月28日开始作业的,作业当天就发生了死亡事件,刘某也非常上火。两家人在赔偿数额上发生争执,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导致徐妻一行人多次上访。李娜找双方当事人协商此事,却一时达不成协议,后来刘某干脆不接徐妻电话,开始回避。
调解现场
李娜通过各种渠道找到刘某,耐心做她的思想工作,终于同意做最后一次调解。调解当天,双方在死亡赔偿金额上依旧存在很大分歧。一气之下,刘某要一走了之。徐妻一行跪下拦截刘某车子,造成群众围观,局面一时无法控制。警察来后,才把人群疏散。
李娜发现之前的调解方向不对,就立即转换为分别做工作的方式,终于在天黑前做通了两家人的思想工作:刘某赔偿死者家属27万元,外加停尸费等1万元,合计28万元。至此,这起纠纷终于落下帷幕。
调解工作要“热心”
2017年8月24日,镇赉县女子申某来汪清县姐姐家参加外甥婚礼。当天晚上8点30分左右,申某从姐姐家出来去母亲家住宿,走到楼下时,被赵某家正在充电的电瓶车电线绊倒,导致髌骨骨折。住院半个月后,9月11日,其姐姐来到新民司法所申请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李娜立即与赵某取得联系,详细询问情况。经了解,出事当晚,赵某夫妇与受害人申某一同到县医院,并垫付住院押金3000元,后因申某家人出言不逊,赵某就一直不再出面。
签订调解协议
由于申某打了钢板不能走动,李娜便与工作人员到医院进行调解。申某要求赵某赔偿2万元,赵某认为数额过高拒绝调解,要求走诉讼程序。而申某家在外地,又不能走动,且诉讼维权费时费力,所以前来申请调解。经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劝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最后达成协议:赵某一次性赔偿申某1.3万元,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十多年来,类似的纠纷数不胜数,李娜凭着一张嘴、一双腿,以法理为针,以情理为线,通过“三心”修补裂痕,弥合创伤,让一位位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让一场场一触即发的冲突化为祥和。作为一名调解员,扎根在社会最基层,李娜甘当一块任劳任怨、默默挺立的基石,为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做出应有贡献。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吴雪金 汪清县司法局新民司法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