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故事丨倾情化解纠纷 全心为民解忧 通化市-吉林司法行政 王伟光 328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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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故事丨倾情化解纠纷 全心为民解忧

——记辉南县司法局楼街司法所所长戴淑艳

2020-12-24 16:14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戴淑艳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已有13年,经手调解的矛盾纠纷有百余件,多年的工作经历让她了解到,人民调解是一项复杂而又严谨的工作。

  “想要成功化解一起纠纷,不仅要让当事人感受到我们的立场是中立的,我们的原则是公平、公正的,更需要我们用真情去感化、用法律去诠释。”戴淑艳说。

  “由于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所以一到农忙时,司法所的大门内就显得格外热闹。”今年3月发生的一起纠纷让戴淑艳记忆犹新。

  3月25日,司法所大门被村民张某推开,他焦急地问:“我的合同到底有没有效?我的损失谁来管?”戴淑艳一边安抚他,一边了解情况。

调解现场

  原来,张某与姐姐一同在某村承包了214亩土地,由于该村多数是朝鲜族人,他们大多数都外出务工,因此将自家土地都委托给金某。金某作为代表与承包方张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期限是3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土地承包费一年一交。

  今年,张某已购置种子和化肥,但金某自作主张将该地以高价外包给其他方,给张某分下游地作为对换,张某表示不能接受,因此来到司法所。戴淑艳听完张某的讲述后,先与村书记通了电话。村书记表示了解此纠纷,村调委会也多次进行调解未果。确认张某讲述的是事实后,戴淑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给予张某解答。当事人出示的合同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听到讲解后,张某表示想申请调解。随后,经村书记与金某沟通,金某也同意调解。

  3月30日一早,当事人及村书记一同来到司法所进行调解。本以为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会很顺利完成此次调解,但出乎戴淑艳预料,双方刚见面就争吵起来。见双方情绪失控,戴淑艳先稳定了他们的情绪,再采取单独谈话的方式了解各自意见。经过沟通,了解到张某想继续按照合同履行,或者终止合同并赔偿他购置的农作物费用。与金某沟通时,他的情绪还很失控,激动得差点掀起戴淑艳的办公桌。

调解现场

  戴淑艳知道他不是冲自己发火,只是因私事对张某一直有怨气。随后,她先安抚金某的情绪,慢慢试探着和他沟通:“既然当初作为村民代表签订了合同就需按照合同履行,反悔只会给双方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不要为置一口气而承担法律责任,任性固执是糊涂人办的事。”在戴淑艳细心的安抚下,金某的情绪逐渐平稳下来,让戴淑艳看到了调解的希望。随后,在戴淑艳近两个小时的劝解下,他们终于表示愿意和解,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不断对戴淑艳表示感谢。金某也为自己之前的冲动行为对戴淑艳表示歉意。

  多年来,在调解路上,戴淑艳遇到过很多过激行为,这些她都不在乎,她在乎的是能帮助他们成功化解矛盾,能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这是她最满足的时刻,也是她这13年一直做基层人民调解员最重要的原因。

  “我相信,只要付出了真情,用对了方法,用心去做了,服务到位了,大部分的矛盾都能得以化解。”一次又一次调解成功给予了戴淑艳更多的鼓舞,一次又一次的调解让戴淑艳更热爱这份工作。“无论调解这条路有多艰难,我都会坚持走下去。”戴淑艳说。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吴雪金 辉南县司法局楼街司法所供图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