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在这种特殊时期,遇到问题还能得到这么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
为了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及时满足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知民意、解难题、化纠纷,吉林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服务,确保疫情防控与公共法律服务“两手抓、两不误”。
【桦甸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不断档”】
桦甸市司法局组建由16名社会执业律师、2名法律援助律师、2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名公证员、4名司法鉴定人组成的“桦甸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调整服务方式,推广法律服务网上办理和法律服务热线实时解答模式,引导群众通过电话预约、微信咨询等方式,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安排专人依托“桦甸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众号为群众提供24小时线上解答、线上受理、线上办理,切实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同时,组织全市14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到175个村(社区)的基层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律师专业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线上方式,宣传疫情防护知识、解答群众各类涉法问题,切实将防疫法律知识送至每一户村(居)、每一个人。
来源:桦甸市司法局 孙月
【永吉县司法局抗击疫情法律服务“伴您行”】
公证处主任在核酸检测点工作
永吉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通24小时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疫情期间,群众可通过热线、“12348”法律咨询电话及线上办理方式,获得请律师、办公证、找法援、解纠纷等服务,做到疫情无情服务有爱。
来源:永吉县司法局 张丁予
【舒兰市司法局法律服务助群众“化纠纷”】
舒兰市司法局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在行动”系列活动。自3月14日开通“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以来,累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41件,化解合同纠纷争议2件、邻里纠纷1件,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稳定。
3月14日热线开通当天,舒兰市司法局就接到一个特殊的求助电话。家住新安乡的邹先生,他的房屋租赁合同于3月16日到期,前期已和房东约定不再续租。可疫情来袭,城乡间通行不便,邹先生便向房东提出按之前年租的优惠价格续交每月的租房费,直至疫情结束。房东对此并不认可。这让邹先生气愤不已,拨通了热线电话进行法律咨询。
接到邹先生的电话后,接线人员考虑到邹先生的房屋租赁合同还有2天就要到期,此纠纷得不到妥善处理的话,恐怕租赁双方均要遭受损失,于是立即联系律师为邹先生解答了相关法律问题,又为邹先生找到舒兰市人民调解中心负责人,希望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帮助邹先生及时解决这一难题。这让邹先生非常感动,没想到自己一个求助电话,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不仅给免费找律师,还可以调解自己的闹心事儿。之前情绪激动的他也在调解员的耐心开导下说了实话。原来,邹先生在今年2月底提出要退房时,房东就提出,出租房阳台的大理石遭到损坏,需要从邹先生之前的租房押金里抵扣这部分费用。这让邹先生很生气,想着正好疫情出行不便,房东不退押金自己就不退房。听到这,调解员明确告知邹先生,在合同解除期如遇不可抗力,需要双方承担公平责任,如果邹先生执意不退房,在疫情结束后,他本来占理的事儿也会变得没理。阳台理石的损坏赔偿需要双方拿出证据。如果邹先生愿意的话,疫情结束后他和房东可以就租房押金的事宜,共同到人民调解中心进行依法调解。最终,邹先生打开了心结,主动提出他按期给房东腾出房屋,不再续租。一起疫情期间因房屋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就这样得到了成功化解。
来源:舒兰市司法局 刘璐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