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就苏某某、邹某某涉嫌窝藏罪拟作相对不起诉一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不同于以往会场的人头攒动、多方奔忙,检察官们正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与在“云会议室”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当事人、侦查机关承办人、律师代表们进行“面对面”交流。

在听证会上,该案承办人郭歌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情况以及拟处理意见。公安机关办案人代表公安机关发表意见。犯罪嫌疑人苏某某、邹某某依次发言,真诚悔过。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从多层面、多角度纷纷发表对案件的意见和看法。

“检察机关组织公开听证就是为了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加强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力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了准确贯彻宽严相济、惩办和教育相结合的司法政策,从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出发,我们检察机关提出了拟对苏、邹二人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长春市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王睿这样讲到,同时再次劝诫两名犯罪嫌疑人,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要因个人感情包庇、纵容他人犯罪,绝不能触犯法律的红线。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