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丨坚持“一”的作用,取得“万”的效果 吉检之声-法治 王伟光 3147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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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丨坚持“一”的作用,取得“万”的效果

2020-06-05 11:05 | 来源: 白石山林检

  2020年6月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检察公益诉讼,是一个为全世界认同的环境保护“中国方案”,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一把手工程”优势保护环境,守护公益。2018年—2020年,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一把手”工程,“一把手”现场参与、指导办案,已在工作中形成常态,并取得显著成效。

  2018年

  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承办了的蛟河市黄松甸镇政府行政怠于履职垃圾场环境污染一案,在蛟河市人民法院支持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全部诉请情况下,本院“一把手”亲自与蛟河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促使黄松甸镇政府将10000余吨垃圾统一集中处理,助推蛟河市政府专门拨款1200余万元,覆盖18个乡镇,全方位治理垃圾污染问题,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面,惠及一方的效果。

  2019年

  针对吉林省白石山林业局管辖的国有林地内普遍存在的以非法盈利为目的“揽牛毁林”、“饮用水源污染”问题。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向白石山林业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吉林省白石山林业局召集有关局属部门实施为期半个月的“破栏拆网”行动,本院“一把手”亲自到现场监督国有林地禁牧工作,此次“破栏拆网”行动共剪除105万米铁丝拦网,在国有林内清理出共计1062头牛,从而使水源地得到保护,使3万余居民饮用水水质得到改善。

  2020年

  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团山子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水边的农田地及国有林地里堆放泥炭土,侵占国有林地,污染饮用水源水质。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一把手”张军检察长就饮用水水源保护这一关乎民生大事多次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引起蛟河市政府、吉林市环保局蛟河分局高度重视,促使蛟河市团山子水库清运13余万立方米泥炭土,使团山子水库饮用水水质的污染降到最低,蛟河市辖区近15万居民饮用水得到改善。

  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的使命。坚持“一把手”工程,发挥“一把手”在办案当中的优势,不仅可以取得“万”的效果,更是提升检察业务质量的重要推力。

  通讯员 刘志伟 郜天磊 王勇 刘俊飞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