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丨干扰公交司机正常驾驶,听证会的结果…… 吉检之声-法治 王伟光 312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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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丨干扰公交司机正常驾驶,听证会的结果……

2020-05-07 18:23 | 来源: 吉林检察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5月7日,长春市净月区检察院就范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会议邀请长春市公安局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代表参加。

  案情回顾

  2019年10月18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范某某乘坐某路公交车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影世纪城去双阳。车辆行驶过程中,范某某要下车,因未到公交车乘降站点,司机未予停车。范某某遂与司机发生了争吵,并动手殴打司机,试图操纵方向盘,干扰司机正常驾驶,司机便紧急停车,车内乘客报警,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当场被公安机关带走。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对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和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行了详细地阐述与说明,并当场播放了案发现场的视频。与会人员围绕案件的证据、事实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人民监督员:建议检察机关在对范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让其以此为戒,尊法守法,并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联合多部门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范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具有坦白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律师代表:结合范某某的实际行为和年龄,以及案发路段及车流量情况,犯罪嫌疑人范某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未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小。

  通过充分的讨论和交流之后,与会各方一致同意该院拟对范某某一案作出不起诉的意见。

  公开听证会的召开,旨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进一步增强司法透明度,在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基础上,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对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也对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