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省院、分院检察长会议精神,长春林区两级院刑事检察工作会议,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近日,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推进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树庆主持会议,第一检察部和第三检察部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李树庆检察长传达了分院黄锡春副检察长在两级院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黄锡春副检察长提出的三大业务工作重点,提出要求:
会议要求
一是要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全面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对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的案件,要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认罪认罚适用率不低于70%,量刑建议采纳率争取100%,具结律师见证率必须达到100%。
二是要加强沟通协调能力,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部门的沟通,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化。主动听取值班律师意见,提高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有效参与度。
三是要求全院司法办案工作必须纳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运行,做到一案一查,定期排查,在案件审结后填写案件数据审核表,定期排查后填写业务数据定期审核表,并到案管中心备案。
四是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前做出预判。对案件的繁简难易与是否适用认罪认罚提前做出预判,有针对性的适时介入公安机关开展证据固定,罪与非罪认定,提升办案素能。
此次会议召开,对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质量与法律效果具有重要作用,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通讯员 安重泽 于晓艳 张建伟 王国新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