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将执法普法落到实处 吉检之声-法治 王伟光 303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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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将执法普法落到实处

2020-01-10 13:28 | 来源: 江源林检

  日前,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一起盗窃松明子案在三岔子林业局景山实验林场组织召开了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除了检察机关、侦查机关、被不起诉人,还邀请了审判机关、辖区内两个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资源林政管理、天保办等部门的负责人员参加。

听证会现场

  办案人首先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又从案件客观行为、犯罪故意、社会危害性、所处地域、生活习惯等因素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依据,强调了松明子作为森林资源具备其固有价值,在挖掘时造成植被的破坏不容小觑,这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是我们禁止的,林业局应对森林资源加强全方位管护。之后,被不起诉人表示自己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确实破坏了森林资源,做为从小生长、生活在林区的林业子民,在接受大自然馈赠的同时,要与邻居、周围百姓共同保护赖以生存的森林。受邀参会人员分别表示本案被不起诉人的行为确实造成了林业资源的侵害,我们不应该支持,但是是否应用刑法来调整,追究其刑事责任,也不适当,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意见。林业局应改变滞后管理的工作方式,完善管理制度,保障对森林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同时与司法机关一并加大综合治理和法治宣传力度,让林区百姓以保护森林资源为己任,使自己的家乡“山常绿、水常清”。 

办案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促进了检务公开、司法透明,体现了检察机关在依法保障林区森林资源健康发展,维护林区资源安全稳定方面做出的努力,既对林区的生态环境资源管理进行了服务,向林业企业提供了优质的检察产品,也拓宽了检察机关开展法律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的渠道,将“谁执法谁普法”释法说理统一性落到了实处,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讯员 苏晓兵 唐绮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