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阳光平台助执法 工作不怕网上晒 警界纵横-法治 王伟光 3506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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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阳光平台助执法 工作不怕网上晒

2022-01-13 14:48 | 来源: 人民公安报

  本报讯 记者朱祥明、通讯员布力根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湖县公安局在博湖阳光警务平台上持续晒办案、晒执法,群众纷纷在平台上晒满意度、晒安全感——去年3月上线至今,平台关注人数达3.7万余名,公开案件、警情500余起以及执法检查信息1800余条,发布警务便民信息2800余条,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评价达99%。

  “报案后,查询案件进展无需‘踏破门槛’,只要点点手机便可,公开透明,放心安心。”这是博湖县公安局开通博湖阳光警务平台后,案事件当事人的体会。

  让执法晒在阳光下,让最关心案件办理情况的当事人监督公安执法,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化,是博湖县公安局打造博湖阳光警务平台的初衷。去年3月,博湖县公安局将警务服务与互联网有机结合,建成博湖阳光警务手机App及微信小程序,包含案件查询、警务公开、普法宣传等便民服务,统一公开并实时推送刑事、行政案件办理情况,接受案件当事人的查询、监督,对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投诉并查询公安机关处理回复情况。

  收集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的平台也是提供服务的平台。博湖阳光警务平台还提供车驾管、户政、出入境等服务查询功能,在全民普法板块中提供各类合同模板、以案释法小视频等,提高平台的使用率和服务质效。

  “满意”“做得好”“无意见”……还有不少群众通过匿名方式在博湖阳光警务平台留言,对平台的服务给予好评。“博湖县公安局将继续通过平台建设,加大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立而不查等执法不作为问题的监督,倒逼民警规范执法,避免‘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让执法办案更加规范高效,监督制约更加透明有效。”博湖县公安局副局长西志兵说。

  延伸阅读

  故事1

  2021年3月19日,博湖县塔温觉肯乡哈尔恩根村村民西某邀请阿某等人吃饭,吃到一半时,西某借故离开,溜进阿某家中,窃取阿某价值1.6万元的黄金首饰。阿某回到家中,发现首饰被盗,立即向警方报案。隔日,阿某便收到了办案民警发送的案件查询码,她通过微信登录博湖阳光警务微信小程序查询,看到警方已立案。此后不久,阿某通过小程序,清楚地了解到整个办案流程——3月21日,西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4月4日,博湖县公安局将此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发后,西某向我返还了所盗首饰,博湖阳光警务微信小程序让我全程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透明。”阿某说。

  故事2

  2021年4月,博湖镇居民杨先生的朋友找他出去游玩,驾车时轻微违法,交警依据有关政策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未给予行政处罚。随后,杨先生在博湖阳光警务平台上留言,为交警柔性执法点赞:“朋友委托我感谢博湖交警,你们辛苦了。”博湖阳光警务平台建起了规范执法的监督岗,也在警民之间架起了理解与信任的连心桥。

  故事3

  商户吴某在博湖镇开了一家小吃店,社区民警荣东升不久前走访该店时,向吴某推荐了博湖阳光警务平台,下载注册后,他经常查看平台中的普法案例和视频,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最近,吴某打算租一个新店面,选房前,他先进入博湖阳光警务平台下载了两份房屋租赁合同。“制式合同更规范、更具法律效力,博湖民警想得太周到了。”吴某说。

  来源:人民公安报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