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章宁旦
村民李某自留地里种的20多棵荔枝树,被同村的廖某雇人砍伐,李某随即报警,要求派出所帮其追回损失和赔偿。由于该案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无法实现李某的诉求,导致李某来到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上访。接访后,该局通过访调工作室,将此案转交给专职人民调解员。此后,经过人民调解员的多轮调解,二人最终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化解。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通过完善机构配置、统筹调配力量、加快业务融合等方式,按照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要求,构建起集“源头预防、联动调解”于一体的信访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着力预防调处化解信访矛盾,推动人民信访工作新发展。
2019年,惠阳区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大胆先行先试,全面整合原司法、信访、法制、依法治区等资源,组建成立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
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局长陈志鹏介绍,为了破解“信访不信法”、重访率居高不下等难题,本着“化解矛盾纠纷、解上访人心结”的宗旨,该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执法监督、法治宣传、公证等部门职能作用,打造“一个分离+五个对接”信访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格局,通过把涉法涉诉事项与信访事项分离,实行“访调”“访援”“访督”“访宣”“访证”的对接,深入推动信访工作。
实践中,对涉法涉诉事项,该局严格践行“访诉分离”,严把信访“入口关”。同时,构建“访调对接”调解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发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该局通过设立“访调工作室”,充分利用区级和各镇(街)人民调解室和人民调解组织,全面整合司法行政资源与信访资源,统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资源,对可调范围内的信访矛盾纠纷主动介入,指派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制副主任等专业人士作为中立第三方免费介入调解,就此化解矛盾纠纷。
为了进一步形成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合力,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作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对基层司法所和镇(街)信访办的指导建设,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实现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的无缝衔接。
上访人吴某称,在某公司工作的哥哥下班途中被泥头车撞成植物人,无钱医治,要求政府协调解决后续医疗和赔偿费用问题。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分析案情后认为,该案属于工伤处理范畴,遂启动“访援对接”机制,将此案转交至区法律援助处。此后,经吴某申请,法律援助处指派的援助律师,不仅通过法律途径为其争取到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及时垫付了医疗费用,还为其哥哥争取到应有的工伤待遇。
“部分群众是因为承担不起高昂的律师费,所以选择了‘方便省事’的信访途径。”陈志鹏告诉记者,“为此,我们探索实行‘访援对接’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上访群众转给法律援助机构,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受援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状、代理诉讼或非诉讼调解等法律服务,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有效解决了不少群众的问题、难题。”
此外,惠阳区还致力于“访督对接”(信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对接),通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推行“访宣对接”(信访和法治宣传工作进行对接),广泛开展信访法治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实行“访证对接”(信访和公证工作进行对接),深入开展证据保全公证、矛盾纠纷协议公证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源头预防化解信访矛盾的职能作用。
去年以来,惠阳区的信访数量同比下降30%以上,通过“访调对接”机制调处的信访案件,成功率高达98%。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