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刘艳荣)陕西省检察院日前印发《开展中医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8个月的专项监督活动。
据了解,《方案》从中药材种植养殖、中药材销售、中药生产、中药经营、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广告、中医药知识产权和传统文化资源保护等8方面明确了40余项监督重点。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加大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对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危害中医药安全、保护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方案》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充分利用圆桌会议、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和支持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凝聚中医药保护合力。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积极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严格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对于在专项活动中发现的中医药保护问题,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充分沟通,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对于发现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完善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促进其加强执法、建章立制,推动溯源治理。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