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58岁的张大文法官,为人谦虚随和。
谈及爱好,张法官说自己平时喜欢和爱人帮岳母家菜园子种点茄子。
他和爱人是同学、同事。
谈及工作,张法官侃侃而谈,他说最快乐的事就是原告撤诉,怎么形容呢?像中了彩票一样。
在法院,形容一个人快乐的最高等级,就是“脸上挂着撤诉般的笑容”。
咋回事?
自 2011 年至 2014 年5月间,王某以儿子结婚、岳母丧葬、哥哥办护照、自己出国等名义,分7次借走285000元,在最后一次借钱时,给原告出具了共285000元的借条,并给原告抵押了房屋产权证。
从2014 年到 2018 年,刘某曾两次回国陪同女儿考试,原告多次向刘某告知王某借走285000元的事实,并要求他们夫妻返还。
原告认为,该笔借款系被告夫妻对于原告的共同债务,特对其夫妻二人提起诉讼。在起诉的同时,原告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
张法官多年负责本院的财产保全工作,重视财产保全的作用,熟悉财产保全的业务,接到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及时作出了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查封了被告的房屋。
原告起诉时,被告夫妻二人已经不在国内,先后去了韩国。
原告不知道被告夫妻具体在韩国的什么地方,只知道王某在韩国的固定电话号和其女儿的手机号,请求法院对被告夫妻公告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适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这条规定已明确,只有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穷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的,才能适用公告送达。
根据原、被告互相熟悉的特点,张法官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所有的联系方式。原告又在微信上向张法官推送了王某的微信名片。
张法官马上点击了王某的微信名片,申请加为微信好友,在发送添加朋友的申请中写明:
我是延吉市人民法院的张大文法官,因为安光某与你的借贷案件,请你接受我的微信。
说时迟那时快,张法官当即亮出了杀手锏,直接把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拍照发到了对方的微信上,给他留言:
已经查封你的房屋,要求你尽快应诉。财产保全是被告的死穴。房子已经被控制,只要你不能胜诉,就不怕你不还钱。
然而,对方并没有回音。
为了不惊扰她,张法官特意给她发了一条短信:
我是延吉市人民法院的张大文法官,因为安光某与你父母的借贷案件,请你通知你的父母加我的微信。
被告的女儿是在读的大学生,虽然不是当事人,但通过她了解她父母的情况,未尝不可。如果她接听过电话,法官也许就不会再拨打她的手机了,可是,偏偏是每次都能拨通而又每次都没人接听。
人之常情,这个女儿也许就是她父母的唯一知情者。加上一直没找到她母亲的联系方式,张法官就尤其对她寄予厚望,反复拨打她的手机。
也许,在这段时间里,她才是最难受的那个人。
第四天是周六,张法官仍然放不下。好在微信方便,张法官质问了他一句:
请问你是不是某某某?
一个小时以后,微信上回复过来一个朝鲜族文字。
千呼万唤始出来,不管这个字是什么意思,总算有了回音。
趁热打铁,张法官又给他发去一条微信:
你好,对方还起诉了你妻子,请问你妻子怎么联系?
又没有回音了。
对方未添加为朋友?是一开始就未添加,还是添加后又删了?
张法官又拨了被告女儿的手机,还是能拨通,但一直没人接听。
这个大学生是不是已经烦透了这个电话。
请问您什么时候方便接电话?
哈哈,等你等了那么久,还问我什么时候方便?我现在就给你打过去。
连续通话15分钟21秒,对方从一开口就大呼小叫,翻来覆去地强调不是借款,是双方一起做生意赔了钱。
张法官好几次想插话,一想到好不容易才听到他说话,又听到他说这几天要在韩国做心脏搭桥手术,就没打断他的话。好在是他最后还是承认欠对方这些钱,同意先给对方200000,剩下的以后再说。
听完他的倾诉,张法官跟他说了两件事:
一是告诉他先安心做手术,早日康复。
二是告诉他已经查封了他的房屋,让他面对现实,争取主动。
通话之后,王某又发来了微信:
张法官,等我做完手术。我的机票还没订,而且还需要10天左右隔离的时间。
周三中午,原告突然来电话,说被告已经给钱了,要撤诉。
撤诉当然好了,马上给你们办手续。
张法官原以为是被告给了一部分钱然后达成了和解协议,没想到,王某在韩国委托他国内的哥哥全部还清了。当他看到28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的时候,有点惊呆了。
张法官突然有了一种莫名的感动,亲切地直呼着王某的名字,由衷地给他发了一条微信:
XX你好,案件已结束,你的房屋查封已解除。XX好样的!感谢XX对法律的尊重、对法官的配合。诚祝XX在国外手术成功、早日康复!
对方很快给张法官回了微信:
张法官,辛苦了,谢谢你!
张法官又给他回了一条微信:
XXX是你亲哥哥吗?祝贺你有这样的好哥哥。
裁定书的照片拍得规规矩矩的,鲜红的法院公章,盖得堂堂正正。
姗姗来迟,被告履行之后,一直默默无闻的被告的女儿,回了张法官一条短信:
您好,打这个电话就行1510433XXXX。
张法官以为这个电话号是她父母当中的一方的,没想到,接听电话的竟然是被告的哥哥。张法官认认真真地向他汇报了案件的结案情况,由衷地表达了自己的敬意。
从被告的女儿来短信的时间看,是在被告的哥哥刚刚办完了银行转账手续,她就给张法官发来了短信。
毫无疑问,被告的女儿经历了整个过程。
不管是不是,张法官给女儿回复了一条短信:
你好,这些天打扰你了。你家的案件已圆满结束,你尽管放心学习和生活。感谢你对法律的尊重、对法官的配合。诚祝你学业有成,生活幸福!
图文来源:法音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