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发〔2019〕8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已经中央批准,现予以印发,作为《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贯彻实施。贯彻落实中的重大事项,请及时报告我院。
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
——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初步形成。党的十九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高度,作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战略部署。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进一步规范了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机构设置、管理体制、队伍建设和履职保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从立法层面巩固了司法体制改革成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新时代人民法院各项改革,现制定《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并将之作为《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贯彻实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党中央部署的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在更高站位、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深化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推动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主义法治环境,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司法改革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确保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始终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准确把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司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不适应之间的矛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织密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准确把握审判权作为判断权的特征和中央事权属性,完善符合审判权力运行规律的配套监督和保障机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试点先行和全面推进相促进,坚持用改革思维和方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通过改革进一步释放潜力、盘活资源、激发活力。
——坚持服务保障大局。立足人民法院司法职能,正确认识大局、精准把握大局、全力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依法有序推进。坚持以宪法法律为依据,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到以法治引领改革、用改革完善法治。制定改革方案时,同步研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确有必要修改法律,确保改革于法有据。重大改革试点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坚持加强系统集成。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既抓落实、补短板、强弱项,又谋长远、破难题、克难关。加强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厘清各项改革举措之间的整体关联性、层次结构性、先后时序性,确保改革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不断提升改革精准化、精细化水平。
——坚持鼓励基层创新。既发挥顶层设计的引领作用,又发挥基层探索的探路作用,统筹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探索,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尊重和保护基层首创精神,完善落实容错机制,鼓励基层探索实践,激励基层积极作为,推动将有益经验上升为普遍长远的制度设计,确保改革行稳致远。
——坚持强化科技驱动。贯彻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全面建设智慧法院。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历史机遇,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破解改革难题、提升司法效能,推动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与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两翼发力,为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三)总体目标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确保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统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全领域、贯穿司法改革全过程,推动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审判执行工作基本单元,构建人民法院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更高层次、更高站位上找准切入点、着力点,通过依法履行职能、锐意改革创新,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深度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构建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大局制度体系。
——把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作为人民法院工作基本导向,加强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司法救助和涉诉信访制度,努力实现司法更加亲民、诉讼更加便民、改革更加惠民,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服务制度体系。
——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全面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健全司法公开形式,畅通当事人和律师获取司法信息渠道,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制度体系。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和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健全司法履职保障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让法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推动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构建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
——优化四级法院职能定位和审级设置,健全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要的人民法院组织体系,深化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和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完善司法经费保障配套机制,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和机构职能体系。
——推动民事、行政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改革法律文书送达机制,推动实现审判资源优化配置、司法效能全面提升,构建顺应时代进步和科技发展的诉讼制度体系。
——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推动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推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执行制度,构建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制度体系。
——全面推进人民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完善法官培养、选任和培训机制,强化干警政治训练、知识更新、能力培训、实践锻炼,努力提升队伍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司法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各类人员职能分工明晰、职业保障到位,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体系。
——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建立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促进语音识别、远程视频、智能辅助、电子卷宗等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运用,有序扩大电子诉讼覆盖范围,推动实现审判方式、诉讼制度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智慧法院应用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