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维 通讯员王丽坤)“在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法律帮助,有利于加强法律援助与检察业务工作的衔接配合,真正为民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日前,在青海省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举行的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驻青海省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上,青海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援青办主任王林说。
据了解,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进一步规范值班律师工作,经前期沟通协商,青海省检察院和该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在人民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并决定在全省各级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主要负责日常法律援助咨询工作,免费为被告人、来访民众提供法律咨询,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适当的法律帮助;负责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再审申请人、申诉人等有关人员法律援助申请的初审等。
“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运行,有利于检察机关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与实现法律援助的无缝衔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民众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青海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满志方说。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