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济南5月31日电 记者徐鹏 今天,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山东省司法厅联合建立山东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库,依托山东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从全省律师队伍中遴选了张行进等50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奉献心和责任心、专业水平高的律师,为全省法院审理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对各级人民法院通知辩护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事行政案件,要根据案情情况优先指派专家律师库律师承办,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应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端卫介绍,要采取庭审旁听、跟踪回访、质量评估等形式,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质量监管,并且依托山东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
“目前,山东已经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李端卫说,去年,省司法厅在团省委设立“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未成年人工作站”,并加挂“山东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工作站基础上,联合团省委设立青少年法律维权中心,组建齐鲁志愿者律师团,建立齐鲁青少年彩虹伞法治微信群,同时指导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在各级团组织和中小学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数据显示,目前全省在群团组织、部队、高校、监狱共成立了966家法律援助工作站,2018年全省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761件,受援未成年人6145人,接受未成年人法律咨询近一万人次。
为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律师库和案件承办律师库,并按一定比例将专业未成年人律师纳入库中。对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两库”律师中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少年司法辩护水平较高的律师承办。
此外,山东还出台了法律援助地方标准,显著提升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质量。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2018年度法律援助案件抽样质量评估通报中,山东案卷质量优秀优良率达到70%,居全国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