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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双案快办”提升执法质量和效率

2021-08-10 14:30 | 来源: 人民公安报

  王树新

  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昌乐县公安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顽瘴痼疾,强化自查自纠和组织查处,坚持查改双措并举、治建同向发力,以体制性、机制性改革为抓手,创新推行“行政刑事案件双案快办”机制,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流程、全要素闭环管控,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明显提升。

  化繁为简

  推动行政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针对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繁琐、办案周期长、办案民警压力大等问题,昌乐县公安局进一步深化建立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今年以来,该局快速办理行政案件239起,占全部裁决行政案件的73.6%。行政案件的平均办结时间由原来的20多天缩短为几个小时,且快办案件无一复议、诉讼。

  昌乐县公安局进一步优化办案程序,用当事人自书材料、全程录音录像询问等方式替代传统的询问笔录,大大减少笔录制作时间;优化告知方式,处罚前告知程序改为通过音视频口头方式,不再单独书面告知;审批环节由五级简化为三级,办案单位负责人直接报局领导审批,减少法制民警和法制部门负责人审批环节。同时,进一步强化过程指导和事后监督。法制部门的角色由个案督导向系统指导转变,法制民警由“裁判员”变成“教练员”,进一步改进案件监督审核工作机制,加大事后监督力度,每月组织案卷展评,不定期开展网上巡查和执法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纠正瑕疵,有效保障了执法质量。

  此外,昌乐县公安局加强全警培训,将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培训作为全警实战大练兵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组织专题培训10余场次,培训民警640余人次。

  优化流程

  实现刑事案件办理全程提速

  在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基础上,昌乐县公安局牵头法、检、司等政法单位,围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进一步推进刑事诉讼全流程程序简化,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今年以来,该局快速办理刑事案件42起,占所有移诉案件的16.3%,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昌乐县公安局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办理刑事案件实施意见(试行)》,推动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诉讼流程优化为“拘留—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快速衔接侦诉审三个环节,实现了刑事诉讼全流程提速。

  昌乐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建立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今年3月底,昌乐县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现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快速定分止争。为推动刑事案件快办流程无缝衔接,昌乐县公安局安排专门民警集中办理、审核快办案件,建立登记、催办制度,推动检、法专人专办,畅通了快办绿色通道,最快的一起盗窃案件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审判仅用了3天时间。

  盘活资源

  筑牢执法公信力坚实屏障

  通过深化“行政刑事案件双案快办”机制,昌乐县公安局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实效,实现了办案效率提升、执法质量提升、群众满意的多赢局面,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双案快办”提高了个案的处理、诉讼效率,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进一步彰显了公平正义,为群众“消气”“挽损”,实现当事人以及侦、检、审、辩多方的利益最大化。今年1月至5月,群众反映民警执法办案信访投诉问题同比下降23.6%,有效提升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由于办案效率的提升,加之办案时限的缩短,使民警减少了外部干扰,有效预防了“有案不查、久拖不决”问题发生,降低了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犯罪嫌疑人脱逃、毁灭证据、重新犯罪的风险,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

  此外,“双案快办”实行后,基层民警工作强度和公安机关执法成本大幅降低,办案效率明显提升。有限的警力资源从繁琐流程、小案轻案中解放出来,投向更重大、更复杂的案件以及公共安全监管、治安防控等工作中,实现了警力无增长改善,提高了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效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来源:人民公安报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