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吉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川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领会内涵外延,把握精神实质,找准实践方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勠力同心、奋发拼搏,推进全省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必须确保各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实落细、持续见效。厅直属机关党委正在起草《吉林省司法厅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原原本本学,在全面学、全员学、系统学、重点学、深入学上下功夫用实劲,深刻感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大的真理伟力和实践伟力。要丰富学习形式,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家宣讲与集体研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学习活动。要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求,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会议要求,要严守政治纪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实际工作践行“两个维护”。厅直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作用,体现政治素质,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抓作风、正学风,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得到深入学习、广泛宣传。
厅党组成员徐淑红、冯刚、张磊、吕玖昌、林松、梁向东参加会议,副厅长邓健列席会议,厅机关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吉林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