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听取意见实质化、规范化,提升办案质效,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率先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第一检察部提前与技术部门、财物装备部门沟通,保证录音录像设备正常运行、拍摄过程连续、画面清晰、拍摄时间与实际时间同步。在拍摄过程中,技术人员全程监控。拍摄后,办案人及时拷贝影像资料,并统一存储和保管,以备查阅。
在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着重突出对量刑意见的讨论。办案人严格依据卷宗证据,列举出影响对犯罪嫌疑人量刑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首、坦白、退赃退赔、赔偿谅解、前科劣迹等情况,进而与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共同就主刑、附加刑的量刑建议进行商讨,并达成最终意见。
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能让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的诉讼权利落到实处,提升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推进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一步推动认罪认罚程序规范化,提升该院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质效,确保检察权公正行使。
来源:绿园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 王金顺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