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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还钱,听证会上辩分明

连云港赣榆:好姐妹当场握手言和

2020-11-16 14:41 | 来源: 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臧明宏 汤岳峰 刘治远)一张4万元的借条让昔日的好姐妹对簿公堂,一审判决生效后,一方拿着判决书到检察院申请监督。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就此案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参加。

  2018年1月,杨某因生意需要向陈某借款4万元,并出具了一张月息2.5%的借条。后杨某未能按时还款,陈某持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杨某返还借款。杨某因记错开庭时间未能出庭应诉,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侦查错过了上诉期。一审判决生效后,杨某拿着判决书到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因案件可能涉及虚假诉讼,所以检察机关依法受理了该案。承办检察官通过调查核实发现,陈某与杨某认识已久,且关系十分密切,但因杨某多次向陈某借款后无法按时偿还导致两人关系恶化。经向银行调取杨某流水,发现杨某与陈某经济往来频繁,银行流水能体现杨某所述时间点向陈某转账,但是否是该笔4万元的还款无法查清。因二人之前的密切关系,具有调解的基础,承办检察官决定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审查案件,一方面查清案件事实,另一方面化解二人矛盾。

  听证会上,杨某陈述了申请理由及事实,“我承认之前确实向陈某借款,但该笔借款已经通过转账还清,且借条中计入了高息,因为我们都是好朋友,所以还款后借条没有撤回,请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

  “大家看,我手中还有杨某另外两张借条,她从我手中借款多笔都没有还清,这些借款都是真实的,杨某的请求并不成立。”陈某辩驳道。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听证员对案件事实及证据进行提问。“我问一下杨某,在借款还清后,为何不及时撤回借条?”“我们关系太好了,就像亲姐妹一样,就没有特意要求撤回借条。”“我问一下陈某,你能否解释一下银行流水中向你转账的是什么钱?”“应该也是还其他借款的,但是我有些记不清了。”

  随着听证会的深入,案件事实慢慢清晰,陈某与杨某因为经济往来频繁,双方均已无法分清借款与还款的明细,但就银行转账记录来看,大部分借款已经还清。

  评议阶段,听证员均发表了看法,承办检察官对当事双方进行了释法说理。在检察官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原本积怨颇深、各执一词的“好姐妹”达成和解协议,陈某放弃向杨某索要该4万元借款,双方握手言和。

  参加听证会的省人大代表、江苏省苏合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联社理事长王统扬表示,公开听证的形式有利于案件当事人更充分地表达诉求,便于检察机关查明案件事实,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同时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彰显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