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没有隐秘角落 家长理短-法治 王伟光 318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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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没有隐秘角落

2020-07-22 13:21 | 来源: 法制日报

  凌锋

  最近,媒体报道了贵州10岁女孩长期被父母殴打的新闻。从有关视频可以看到,这名女孩全身青一块紫一块,身体有多处明显伤疤。据悉,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当地村干部在谈及此事时表示,这样的教育方式是不对的,村里面曾多次教育过。但同时也认为:孩子不听话,我们农村就是这样教育的,孩子父母并没有虐待。

  是否存在虐待行为,以至于涉嫌违法犯罪,这需要司法机关来认定。但是通过视频的展示和村干部的讲述,可以看出,这名女孩遭受了家庭暴力。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写明了家庭暴力的含义,即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样的界定说明,家庭暴力与加害者的行为有关,而与所在地区是城市还是农村等没有关系。

  当然,这样说并不是要怀疑村干部有意袒护相关家长。事实上,从新闻透出的信息来看,村干部曾多次教育涉事家长。更为可能的情况是,在包括村干部在内的一些当地人心目中,对孩子实施一定程度的暴力惩戒虽然不对,但只要不过分,哪怕次数多一些,也并不会触犯法律,最多用劝诫的方法加以干涉。

  对此,我们可以理解“棍棒出孝子”所体现的家教传统,即便在当代社会,赋予家长和教师一定的惩戒权也是有必要的。但“惩戒”并不代表“暴力”,处罚也需要一定限度,“棍棒出孝子”的说法更多的是一种强调,并不是真的要把拳打脚踢当作教育手段。面对伤痕累累的孩子,任何“以爱之名”都是苍白的。更值得注意的是,与看得到的外在伤口相比,不容易察觉的内在心理创伤更为长久、影响也更深远,而这对孩子、家庭乃至社会而言,都可能在未来形成新的问题。

  由具体新闻说开,虽然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间,常常存在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但这种隐蔽性不能改变此类行为的违法性,更无法阻挡法治力量的介入。换言之,家庭暴力并非家务事,反家暴没有隐秘的角落,这是每个人应有的认知,也是法律的底线。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