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排水纠纷多 明晰法规邻里和 家长理短-法治 王伟光 318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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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排水纠纷多 明晰法规邻里和

2020-07-20 13:05 | 来源: 人民法院报

  雨季到了,因翻建、修缮房屋以及道路硬化等问题引发的排水纠纷,以及排水不当致使他人财产受损等纠纷也到了爆发高峰期。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通过总结审判实践,以典型案例提示大家,在遇到排水纠纷时,如何运用法律妥善解决问题,维护邻里和睦。

  宅基地界线不清引发排水纠纷

  案件回顾

  小坡与小珠两家相邻居住,小坡的宅院居南,小珠的宅院居北。2018年5月,小坡将小珠诉至法院,认为小珠在北房后西北侧新建卫生间,卫生间南墙向外移动,侵占了自己宅基地20厘米,致使房屋后面的排水沟只剩30厘米宽,造成排水不畅。因此,小坡要求法院判令小珠将其厕所南墙拆除,并与自己房屋后墙保持50厘米距离,以确保排水畅通,并不得侵占自己的宅基地。

  小珠认为,2018年自己是在老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并修建了厕所。该厕所的南墙是在原来的地基基础上修建的,没有移动,更没有侵占小坡的滴水。小坡房后排水沟变窄是因为小坡在翻建房屋时,房屋后墙向外移动了,超出了原有的宅基地使用范围。

  法院判决

  房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坡认为小珠建房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小珠主张小坡建房向外移动,早已超出其宅基地使用范围,但双方均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现小坡虽以排除妨害纠纷为由起诉,解决北房房后排水及房屋损害问题,但双方之间的争议实为双方宅基地使用权争议,该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最终,法院裁定驳回了小坡的起诉。

  法官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实践中,很多案件虽然名为排除妨害纠纷或者相邻关系纠纷,旨在解决排水、通风、采光、通行等问题,其实为争夺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均存在宅基地界限不清、四至不明等问题,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此类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当事人应该先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解决,在政府部门不作为或者对政府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翻建院落内建墙阻排水

  案件回顾

  小玉与小齐、小林同院居住,小玉家为西房,小齐家为北房,小林家为东房,三家共同使用一个院落。2017年,小玉与小齐等将院落修正硬化,并将西房重新翻建。翻建后,小玉房后的水由原来的向南流出,改为向北经小齐房后的伙道流出。小齐在小玉房屋北侧建了一堵墙,阻止向北流水。小玉认为,双方同住一个大院,自己对大院的伙道也有使用权。2018年,小玉将小齐诉至法院,要求小齐将墙拆除。

  小齐认为,翻建房屋前,小玉房屋一直向南排水,伙道一直属于自己单独使用,因此翻建房屋后小玉也无权使用该伙道。

  法院判决

  房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翻建房屋时院落内原有房屋及墙体被拆除,双方并对院落进行水泥平整,形成了新的院落格局,应视为双方对现状的共同认可。况且,历史以来大杂院居民形成了伙道、院落共同使用的惯例。在此情况下,双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应擅自建造墙体,阻止他人排水。最终判决小齐将墙体拆除。

  法官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八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伙道是农村邻里之间共同使用的走道,邻里各方都有使用权,任何一方都没有排他性的使用权。随着经济的发展,为了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政府也对农村房屋的翻建进行补贴,不少村民纷纷翻建房屋。翻建房屋可能改变房屋格局,进而改变通行、排水的方向。因此,邻里各方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排水问题。

  加工厂排水致他人菜地被淹

  案件回顾

  小力的自留地西侧有一个饲料加工厂,该加工厂的排水口位于东侧院墙中部,正对着小力的自留地。加工厂经常向小力自留地排水,尤其是雨季,会造成小力自留地被淹没,所种蔬菜大量减产,给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因此,小力将加工厂诉至法院,要求加工厂赔偿损失。

  加工厂认为,加工厂内修有蓄水池,雨季可收纳大量雨水,不会向小力的自留地排水。

  法院判决

  房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饲料厂东院墙所设排水口位于小力自留地正上方。依据小力提供的视频,下雨时加工厂有大量雨水流入小力的自留地内,会对小力种植的农作物造成影响,从而造成相应减产。综合涉案土地的面积、农作物种类以及每年的种植情况,最终,法院判决加工厂停止侵害并赔偿小力经济损失6000元。

  法官提示

  因排水不当致使他人财产受损的,应当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雨季到来,暴雨天气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邻里之间如果存在排水纠纷,应先保障排水通畅,切莫擅自更改排水通道或者故意堵塞排水管道,否则因排水不当等致使他人财产受损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