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愿撤回申诉” 家长理短-法治 王伟光 302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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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愿撤回申诉”

重庆:公开听证妥善化解连襟反目

2019-12-20 09:07 | 来源: 检察日报

  “我愿意撤回申诉。”申诉人田广利在听证会上当场表示。12月18日,重庆市检察院田广利刑事申诉案听证会在申诉人所在地重庆市涪陵区举行。这次公开听证会的主持人是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

  听证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刘家奇,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潘金贵,申诉人所在地司法所所长、村委会主任等4人担任听证员。同时,特邀3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到底是一起什么样的案子,值得重庆市三级检察院如此“兴师动众”?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

  被姐夫打伤后两家反目成仇

  2017年9月26日,田广利与连襟姐夫吕良均的女婿肖伟因土地纠纷产生矛盾,故意在公路上堆放木棒和石头,阻拦肖伟运输修建房屋材料的车辆通行。吕良均在搬离阻拦物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引发斗殴,导致田广利左侧肋骨骨折。经鉴定,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此后的两年多时间,尽管两家只隔一条街,却不再往来,电话号码也被彼此拉入黑名单。

  “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将该案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19年7月8日,重庆市武隆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田广利不服,向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提出申诉。11月27日,重庆市检察院对该案予以提办,并由我承办。”听证会上,贺恒扬首先介绍了该案基本情况。

  “申诉理由有两点:一是申诉人被吕良均等人殴打造成轻伤二级,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二是本案证人田某、余某的证言与客观事实不符,原不起诉决定中认定本案证据不足错误。”田广利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述了申诉理由。

  原公诉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审查起诉情况、出示了证据并说明了采信证据情况。

  “吕良均既然承认打了田广利,为什么还以证据不足不起诉?”听证员、武隆区仙女山镇明星村村委会主任吕生伦首先发问。

  “田广利陈述其是被吕良均、肖伟等三人共同殴打,且是肖伟持石头直接砸向其背部致其骨折。但综合全案证据,案发时,肖伟不在现场。被害人田广利的陈述与吕良均、现场证人的证言均存在矛盾。本院据此作出了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原公诉案件承办人回答。

  “双方因为土地纠纷产生积怨,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请问申诉人,案发当天你阻拦肖伟车辆通行的行为是否恰当?你是怎么认识这个行为的?”与申诉人同样来自农村的刘家奇问。

  “过去认为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检察院同志开导,现在来看这个行为激化了矛盾,引起了争吵,最后上升为打架,这样做不合适。”田广利答。

  在提问环节,听证员就证据不足的理由、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退回补充侦查收集证据的具体内容等问题,向检察机关承办人、公安机关侦查员、申诉人等进行了发问。

  “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严格把握了刑事诉讼法关于公诉证明标准的基本要求,体现了检察机关遵循证据裁判原则、尊重案件证据事实的办案精神,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合法、合理。”听证员代表潘金贵发表了听证评议意见。

  “综合全案,鉴于构成的伤害是轻伤二级,双方当事人是亲戚关系,被不起诉人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从修复社会矛盾、解决纠纷、避免成为世仇等角度来说,原案即使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也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较为适宜。”潘金贵说。

  “我非常感谢检察院,尤其是重庆市检察院领导这么远来到山区,为我这个农村老头的事情操心。今天听了这么多同志的发言,我也弄清楚了为什么这个案子不起诉,合理就好了,我愿意撤回申诉。”田广利在最后陈述时,当场表示。

  “经过两个小时的听证,申诉人自愿撤回申诉,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有关规定,本院将终止对本案的办理。”贺恒扬说。

  “不遗余力”打开申诉人心结

  实际上,在举行公开听证会之前,为了能化解这桩矛盾纠纷,重庆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不遗余力”地做了大量的工作。

  “申诉人田广利对该案不起诉的决定始终心存疑虑,心里的疙瘩一直解不开。村社干部、双方中间亲戚朋友出面化解20余次未果。”贺恒扬对本案进行了全面审查,复核了有关证据,发现了“症结”所在。

  “面对这种情况,不管有多大的困难,都要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双方修复已经破裂的亲情、帮助两个大家庭重归于好。”贺恒扬说。

  11月27日、29日,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官两次前往申诉人家乡所在的武隆区仙女山镇,会同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武隆区检察院检察干警,当面听取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和意见,听取原公诉案件承办人员的意见建议,联合当地村委会、司法所积极化解双方矛盾。为打开申诉人的“心结”,承办人还来到申诉人所在地,询问申诉人,并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最终,在重庆三级检察机关和村委会、镇司法所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解决了土地使用权纠纷,而且申诉人的医疗费等共计1.3万元也当场赔偿。

  “为什么要对这样一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听证员潘金贵向主持人贺恒扬提问。

  “本案虽然是比较小的刑事案件,但我们发现在农村邻居之间因为小纠纷打架的情况比较多,非常具有典型性。”贺恒扬说,选择该案举行公开听证,是基于三点考虑。

  “第一,通过工作人员大量细致的工作,土地纠纷已协商解决,但是该案已经造成申诉人轻伤二级的伤害后果,并且检察机关对吕良均作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申诉人心里一直不理解。”

  “第二,在检察机关做了大量化解矛盾的工作后,当事人双方表面有所缓和,但是从根本上并没有完全解决心里的疑惑:‘明明自己受伤了,却没有人为之负责任。’这是因为申诉人不明白检察机关在办案时,对于事实的认定是依靠证据。本案证据之间相互矛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才作了不起诉决定。”

  “第三,双方的矛盾没有真正化解,申诉人的心里有气。按照张军检察长‘通过邀请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召开听证会,共同答复化解,把化解纠纷、矛盾的工作做到极致’的要求,我们选择这个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做好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矛盾化解、法治宣传工作,促使案结事了人和。”

  这个回答,让听证员们十分满意。

  人民群众的事就是检察机关的大事

  12月4日,张军检察长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接访,这为重庆市检察机关检察长们作出了示范。重庆市检察院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下访、巡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等释法理、论情理、评道理,努力解开信访人的“法结”和“心结”。“这次举行公开听证,就是落实张军检察长调研重庆检察工作时的讲话精神的体现。”贺恒扬说。

  而公开听证,只是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宝”之一。近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出一系列新举措、新经验、新机制,扎实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大力推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将矛盾预防化解贯穿到办理信访案件的全过程、各环节。

  ——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申诉案件,院领导带头办理、包案化解,首办责任制部门联合接访,兼顾法、理、情,共同做好息诉工作。今年,重庆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接访1982人次。

  ——建立第三方矛盾化解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参与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增加司法办案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建立息诉化解联动机制。建立上下级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与其他政法机关,以及与政府信访部门之间在息诉化解工作中的联动机制。

  “人民群众的事,都是检察机关的大事。”贺恒扬说,正是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一起久拖不决的信访申诉案,在公开听证之后得到妥善解决。

  “通过公开听证,对申诉人释理说法,使其充分认识到了检察机关对其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从而心悦诚服地当场撤回了申诉,并对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勤勉尽责、周到细致的工作作风予以了充分肯定和感谢,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矛盾纠纷得到解决,社会关系得到修复,实现了情、理、法的有机结合。”潘金贵说。

  “检察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非常强,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化解矛盾为目标、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制高点的办案理念,多次深入现场与当事人沟通。作为人民监督员,我为有这样的团队感到高兴。”人民监督员、武隆区卫生和健康委副主任曾凡凌建议,把公开听证会制度化,一以贯之地推行下去。

  “参加公开听证会,让我更加认识到息诉罢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刘家奇建议,公开听证制度应当大力推广,达到以案说法的效果。

  “希望你们借着杀年猪的机会,加强沟通,增进感情,真正把矛盾化解掉,使亲戚关系越来越好。好不好?”听证会后,贺恒扬向申诉人说。

  “好!”田广利紧紧握着贺恒扬的手说,“杀年猪的时候我一定把姐夫一家都叫来。”

  看到这温馨的一幕,现场的人大代表、法学专家、人民监督员自发地鼓起掌来。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