唆使女儿替其考试 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家长理短-法治 王伟光 291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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唆使女儿替其考试 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2019-07-04 10:48 | 来源: 检察日报

  由于平时没有认真准备,临近考试心急如焚,于是让女儿代替自己参加成人高考考试,不料被监考老师发现。近日,江苏省滨海县检察院以代替考试罪对于某提起公诉。

  于某嫌自己的学历低,报名参加了2018年全国成人高考。由于数学不好,加之平时准备不足,眼看考试临近,情急之下她打起了歪主意,想到女儿刘某(未满15周岁,在校高中生)与自己长相酷似,就想让女儿替自己去考试。经过一番思想工作后,刘某在母亲的再三要求下,同意为她替考。考试当天,于某将身份证和准考证交给女儿,并将她送到考点大门处。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发现座位上的考生照片与准考证上的照片不符,在询问刘某时,刘某坚持说是她本人参加考试。巡考老师将刘某带到考务室进一步核查,经过询问和教育,刘某承认其是帮母亲于某替考的。

  检察官提醒,成人高考也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让他人代替自己或代替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都是非法行为。参加任何考试都要凭自己的真本事,公平竞争,不要动歪脑筋弄虚作假,更不能找人替考,否则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刘彪 吕雄伟)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