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司法局出台18条措施服务全面复工复产 关注司法-法治 王伟光 309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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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司法局出台18条措施服务全面复工复产

2020-03-26 13:20 | 来源: 吉林市司法局

  为依法防控疫情,服务全面复工复产,吉林市司法局出台18条措施,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投身全面复工复产主战场,帮助企业和群众妥善应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法律问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建立依法防控责任清单。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梳理事权,对我市现行39部地方性法规、55部市政府规章开展清理,提出清理意见建议,全面梳理疫情防控法规规章依据,形成依法防控责任清单,为依法依规全面复工复产,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指引。

  2、开辟合法性审查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各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审查流程,实行“容缺受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密切配合有关部门起草复工复产、扩大内需、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政策规定,提前介入,靠前指导,同步推进。严格合法性审查把关,禁止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以备案、登记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防止设置过高门槛限制和影响复工复产。注重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平衡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实现稳就业、稳投资的政策效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从主体、权限、依据、内容以及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侵犯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限制和影响复工复产等方面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杜绝出台“奇葩”文件,依法保障有序复工复产。

  4、推动行政执法行为更规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实际,指导各部门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强化对涉企检查事项依法审核,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一律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5、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减少涉企案件进入裁决程序数量。以“合法、合理、自愿”为前提,大力开展疫情期间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主动加强与复议各方的解释沟通,在明确主要事实的前提下,促进各方和解,息诉止争,有效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6、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吉林普法”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整理推送与企业复工复产有关的典型案(事)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释法说理,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7、开展“疫情防控、与法同行”法治宣传专项行动。向企业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涉及企业的有关法律知识问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宣传挂图》等宣传资料套图和手册,大力宣传《价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卫生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帮助企业和员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8、编制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引。加强律师协会与各级工商联的联系,掌握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的第一手资料,搭建法律服务助企平台。指导市律师协会编发《吉林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引》,为企业复工复产把好法律关、政策关,帮助企业运用相关政策减轻经营负担,推动相关支持举措精准落地。

  9、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落实司法部《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及《吉林省司法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通知》。组织市律师协会选派优秀律师,组成公益法律服务团队,与相关企业对接,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10、拓展涉企法律服务范围。组织开展“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参与有关部门出台复工复产政策举措的合法性审查和论证工作;对企业关切的政策性金融和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协助企业做好因受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和债权债务问题;发挥律师调解作用,化解物业租赁和劳务合同等方面纠纷;帮助有涉外业务的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减少损失维护合法权益等。

  11、组织开展建言献策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律师,组成建言献策工作组,就加强疫情防护、全面复工复产、经济社会发展出主意、谋对策、提建议;引导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我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

  12、强化决咨委法律顾问专家组工作。组织决咨委法律顾问专家组协助政府,对前期制定出台的防控政策,尤其是对全面复工复产有影响的疫情防控政策进行梳理,在做好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提出工作建议。

  13、搞好线上法律咨询。围绕企业关注的法律问题,组建疫情防控专项法律服务团,向社会公开刑事、民事、行政、劳动、公司、金融证券保险、法律顾问、农村、信访9个领域专项法律服务组联系方式,提供专业的公益法律咨询;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吉林市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服务热线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权威的法律服务。

  14、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和律师代理申诉案件服务中心,积极协助信访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访接待工作。针对疫情期间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三农问题纠纷,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排查摸底,提前预防及时化解。广泛动员人民调解员采用在线调解、视频调解等方式,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15、设立企业复工复产公证专门窗口。设立复工复产特定服务窗口,提供一对一的综合公证法律服务。开展网上公证受理、预约,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所申办的生产、生活、经营、管理相关活动的证据保全、不可抗力等公证事项,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出证。对确有困难的企业和个人减免公证收费。

  16、畅通服务复工复产司法鉴定渠道。对需要司法鉴定的复工复产企业,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受理案件、优先指定鉴定人、优先制定鉴定方案,第一时间出具鉴定意见。指导企业提供司法鉴定所需鉴定材料,安排专门时间、专门场地、专门人员进行专场鉴定。

  17、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法律援助服务。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在疫情期间申请法律援助的,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予以援助。鼓励当事人通过法律援助信息系统、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线上形式预约办理申请业务。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军人、公安民警、志愿者等群体提出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结合实际提供上门服务。

  18、深化“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推行法律援助预约服务,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充分利用市、县两级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开辟“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咨询解答及案件办理等工作。将讨薪农民工案件纳入“中彩金”“省彩金”法律援助重点项目。

  当前,在继续做好科学防控的同时,有序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推出系列举措,为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开通绿色通道提供高效法律服务。针对参加疫情防疫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及受疫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等特殊人员,在疫情期间申请法律援助,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予以援助;鼓励当事人通过法律援助信息系统、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线上形式预约办理申请业务。推行法律援助预约服务,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农民工到窗口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公安民警、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根据实际提供上门服务。

  适当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于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对于群众因疫情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疫情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在其签署书面承诺后即可提供法律援助,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相关证明。对于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或特殊案件,先行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后续补交相关手续。

  切实保障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认真组织办理涉疫情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疫情期间,桦甸法援为涉疫情网络诈骗案件指派律师辩护,为在有限时间确保案件顺利进行,中心主任亲自挂帅担任辩护人,在切实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配合法院完成了远程视频庭审活动,确保疫情期间刑事案件的有效审理。并坚持开展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多次到看守所进行认罪认罚从宽见证。还接受桦甸市红十字会委托,线上多次为其审查定向捐赠等协议及其他咨询服务。丰满区法援在疫情期间成功办理一起妨碍公务刑事犯罪案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深化“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充分利用市、县两级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做好农名工欠薪线索收集、咨询解答及案件办理等工作。将讨薪农民工案件纳入“中彩金”“省彩金”法律援助重点项目,增强律师办理讨薪农民工案件的积极性。2月28日,市法援中心接到司法部网信平台转办的2件网上农民工讨薪案件咨询,第一时间联系农民工,对案情开展调查,在与农民工约谈、制作笔录和听取案情后对案件作出研判,提出法律建议,得到农民工认可。

  疫情期间,全市接听来电63人次,接待特别来访5人次,受理指派刑事援助案件19件,其中,疫情犯罪案件3件,办理认罪认罚从宽见证业务3件,网上审查受理案件107件。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