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内的别墅拆除了 公益诉讼-法治 王伟光 29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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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内的别墅拆除了

2019-10-21 09:53 | 来源: 检察日报

  “轰隆隆”一声声巨响,在挖掘机臂的不断挥舞中,一栋占地400平方米的别墅式楼房逐渐被拆平……

  10月16日上午,由河南省镇平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该县国土、城建、环保等十多个职能部门到达马庄乡违建现场,开展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南阳市检察院和镇平县检察院负责人到场监督执行。

  镇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段云华告诉记者:“余某未经许可,擅自在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建造一处三层别墅式住宅,该住宅占地面积400平方米,东侧墙距干渠围网约75米,对南水北调工程的安全产生了严重影响,损害了国家引水工程和社会公共利益,对此群众很不满。今年8月底,我们调查核实后,分别向该县自然资源局、马庄乡政府、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各单位收到建议后积极响应,随即着手开展相应措施。”

  拆除过程中,马庄乡政府一名负责人表示:“这次拆除违法建筑能够联合这么多单位高效快速地解决问题,多亏了检察院公益诉讼的‘穿线搭桥’、沟通协调。”

  “此次违法建筑的拆除,给我们带来了非常大的震动,以前一些部门和开发商不了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职能范围,今后我们一定加大依法建房用地等普法宣传力度。”现场观摩的一位县人大代表感触颇深。

  在拆除现场,镇平县检察院检察长齐钦介绍道:“这次拆除行动,我们通过检察建议依法督促各行政单位协调配合,形成保护公益合力,仅在两个月内就监督拆除了水源地保护区的违法建筑,为‘清泉北上’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