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母亲河的“检察之旅” 公益诉讼-法治 吕宏文 294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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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母亲河的“检察之旅”

青海海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黄河上游生态保护

2019-08-16 13:22 | 来源: 检察日报

  踏上青海高原的土地,走近那奔腾着的黄河水,远观碧水奔流,宛如一条绿色绸带在飘然飞舞,近看黄河两岸,层林尽染,风情无限。怀揣着对母亲河深深的眷恋,记者来到了黄河流经青海境内的最后一站——海东市,开始了守护母亲河的“检察之旅”。

  今年1月至7月,青海省检察院与该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三江源”专项行动,该省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区江河湖泊生态环境特点,与当地水利部门分别制定了各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积极丰富活动内容,加强跨区域信息共享,不断拓展活动外延。海东市检察机关守护母亲河的做法和成效,正是该省公益诉讼工作的一个缩影。

  1359亩“公益诉讼林”的故事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位于青海省东部,四面环山,山谷相间,黄河流经东西两峡,共长38公里。国家级大型水电站公伯峡、积石峡水电站均在县境两峡的东端。

  近日,记者来到这里的黄河滩区,放眼望去,一排排枝叶扶疏的绿树在夏日的阵风中碧浪翻滚,与不远处的黄河构成一幅色彩分明的水彩画。循化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祁相生指着一片云杉林自豪地介绍:“这片云杉是我们的‘公益诉讼林’。”随后,他向记者讲起了这片林地背后的故事。

  今年初,青海某水电建设公司未经林业部门许可,在积石峡水电站项目建设中擅自蓄水提位,导致黄河循化过境段沿岸林地植被遭到大面积淹没毁坏,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侵害。

  循化县检察院发现线索后积极履职,向该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职,同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了案件办理情况。循化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协商部署,责令该水电建设公司支付407.7万元,循化县政府配套出资343.6万元,按1:1.2的国家标准在循化县6个造林点复栽复种青海云杉、柠条等树种共1359亩,完成了被淹没林地树木的异地补植复绿工作。

  “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使被破坏的生态资源得到恢复,维护了公共利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同时提高了项目建设单位的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履行了恢复植被的义务,是一次部门间的良性互动,共同守护了我们的母亲河。”祁相生说。

  “我们对6处造林点从启动到补栽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目前已通过了林业部门的验收,被毁坏的生态得到了恢复,检察建议发挥出了实效。”循化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马占虎补充说。

  黄河一级支流告急,检察官立即行动

  “公益诉讼工作一定不能坐等,一定要干起来。”在化隆回族自治县检察院采访时,谈到“保卫母亲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该院检察长张晓权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位于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过渡地带的化隆县,地处黄河谷地北侧山地、沟谷地,黄河干流水量充沛,水流湍急。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化隆县检察院摸排出县域内黄河一级支流查甫河、黑城河、巴燕河、石大仓河、昂思多河等河道两侧及部分桥涵周边存在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现象,严重污染河水,造成泄洪安全隐患,也对周边环境及村容村貌造成极大影响。经查,化隆县水利局未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我院对此立案后,向化隆县水利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尽快清理河道两侧及桥涵周边垃圾,恢复河道环境,消除行洪隐患。”张晓权说。借这个案件的办理,该院还要求该县水利局在全县范围内对同类问题进行排查处理。

  化隆县水利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召集生态环境、住建、水利等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召开河湖长制工作现场会,对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同时,对县域内河道两侧及部分桥涵周边存在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问题开展排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及当事人进行清理整改。与此同时,对黄河及其支流中存在的违法修建、非法采砂、倾倒垃圾、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截至目前,在河湖环境整治中,化隆县已拆除侵占黄河的违建9处,取缔非法采砂场31处,清理侵占黄河的废弃砂石料5.2万立方,清理黄河及16条一级支流生活垃圾138处、建筑垃圾55处。督促动员各乡镇河湖长清理村级河道垃圾210处,对扎巴镇本康沟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对后沟水库、巴燕镇尕西沟等重点水渠、沟道等进行了全面清淤。

  “民行检察干警到查甫河、黑城河等河道现场回访发现,河道周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已清理和清淤,化隆县水利局已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履行了职责。”化隆县检察院民行部部长韩嵚崟说。

  昔日养殖场,今日变良田

  “今年初,我院联合县法院以及科技、公安、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行政机关,通过实地查看、拍照录像等方式,对民和县黄河流域禁养区内45家已关停养殖场的建筑拆除、垃圾清理和复垦复绿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监督。”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勇向记者介绍。

  民和县地处甘、青两省交界处,素有“青海门户”之称,黄河南北穿流,可是在黄河流域禁养区却有大量养殖场,排出的垃圾严重影响了黄河流域的生态安全。

  针对这一情况,民和县检察院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开展跟踪监督工作,针对行政机关整改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经过整改,禁养区内45家养殖场已全部关停并完成建筑物拆除、垃圾清理工作,共恢复耕地80亩,其中30亩已进行播种,复垦复绿取得实效,昔日的养殖场化身今日种满农作物的良田。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后续复垦复绿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切实推动解决公益受损问题,落实公益保护。同时,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履职不主动、不到位的情形,将依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切实守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张勇说。

  采访结束,驻足在黄河出口,发生在母亲河沿岸的公益检察故事历历在目。“母亲河滋养着我们,而检察人也要同样以质朴的情怀、强烈的责任心,守卫着我们的绿水青山、大好河山。”海东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海燕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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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海东市地处黄河上游及其重要支流湟水之间,史称“河湟间”或“河湟地区”,是青海开发较早、文化历史悠久的城市。海东水电资源丰富,是青海重要的能源基地。近年来,海东市改革发展稳定事业迈上新台阶,开启了在兰西城市群节点崛起的新征程。海东市坚持高质量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城乡面貌极大改观;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确保黄河、湟水河清水出城出省,着力打造山青水绿天蓝的生态海东。


编辑: 吕宏文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