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办: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 法治要闻-法治 王伟光 322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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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两办《意见》

中央农办: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

2020-09-25 13:31 | 来源: 法治日报

  本报北京9月24日讯 记者侯建斌 为拓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来源,中办国办日前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新办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对《意见》出台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指出,《意见》对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作出了安排部署。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大量投入,仅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必须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韩俊说,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就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和制度安排。

  韩俊指出,《意见》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分配格局,既要在存量调整上做文章,也要在增量分配上想办法,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加快补上“三农”发展短板。《意见》明确提出,从“十四五”第一年开始,各省(区、市)要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区、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

  《意见》提出5个方面的重点举措:一是明确了以省(区、市)为单位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两种可选择的计提方式。二是明确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的统计口径。三是明确了建立市县留用为主、中央和省级适当统筹的资金调剂机制。四是明确了允许各地根据乡村振兴实际需要,打破分项计提、分散使用的管理方式,对土地出让收入进行整合使用,聚焦补短板、强弱项。五是明确了加强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核算,特别是要求不得虚增土地出让成本,缩减土地出让收益。

  据悉,为防止一些地方“做大”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做小”土地出让收益,搞“数字计提”,《意见》作出相关安排:一方面,严肃查处擅自减免、截留、挤占、挪用应缴国库土地出让收入以及虚增土地出让成本、违规使用农业农村投入资金等行为,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另一方面,加强对土地出让相关政策落实及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审计监督,适时开展土地出让收入专项审计;并把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情况要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并作为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的重要内容。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