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 法治要闻-法治 王伟光 316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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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

2020-06-29 16:41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委《关于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吉法委发〔2020〕8号)要求,为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将全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

  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是指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具有行政处罚(强制)权的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是该“四张清单”的实施主体,其中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既是实施主体,也是编制主体,并将所编制的“四张清单”向社会公示。按照工作部署,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本部门、本系统制度建设的承办机构,建立本部门、本系统制度施行的配套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梳理行政执法事项。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于2020年9月底前,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和权力清单,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统一行政执法标准。三是依法编制清单。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程序进行编制“四张清单”。四是公示清单内容。按照“谁编制、谁公示”的原则,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四张清单”编制工作,并在政府(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示。五是实行清单备案。编制工作结束后,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分别将“四张清单”向依法治省、市(州)办备案。六是贯彻执行清单。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动态更新机制,结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及时更新清单内容。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施行“四张清单”。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跟踪,对未落实或者落实不深不透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人员倒查追责,倒逼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七是严格监督考核。把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的绩效考评和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适时约谈,必要时组织专项督察。

  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是破解我省行政执法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的重要举措,对加大有效制度供给、切实降低各类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