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矛盾“冀时调” 解纷有“吴优” 法治人物-法治 王伟光 350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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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矛盾“冀时调” 解纷有“吴优”

2022-01-10 11:01 | 来源: 人民法院报

  河北省吴桥县人民法院在党史教育活动中坚持心怀“国之大者”,心念“民之小事”,保持“高、早、新、拼、好”的工作标准,依托“法官联系人机制”,立足审判职能,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真情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打造出杂技之乡独树一帜的“解纷吴优”特色品牌。

  无讼乡村顺民意 

  人民法庭展实力

  被告卢某承包建筑工程雇佣农民工,由于没有拿到工程款,欠了原告刘某等农民工工资,刘某便拟向法院提起诉讼。

  刘某拨通12368热线咨询时,吴桥法院接线员得知刘某是岳庄村户籍后,便介绍说:“法院在岳庄村村委设有法官工作站,我将案件转交法官工作站,法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

  第二天,法官张璇璇将原、被告约到法官工作站,给双方当事人讲诚实守信价值观,做原告工作,希望他能给被告一段时间去筹钱。

  法官告知被告逃避债务,不仅损害对方利益,还破坏被告的社会诚信,可能承担 “信誉”拉黑、行为受限、司法拘留等法律后果。

  被告袒露心声说他也不想欠钱,由于其工程款没有拿到,迫于无奈才拖欠了农民工的工资。

  在张璇璇的耐心引导下,原告同意宽限被告三个月时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吴桥法院坚持把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作为工作着力点,陆续在大的村庄和社区设置法官工作站。

  工作站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走家串户,与当事人交谈,就地化解民间矛盾,让解纷更接地气。

  该院着力把法官工作站打造成为提供司法服务的“桥头堡”,老百姓家门口的便民所,汇聚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诉前解纷于一体的法治工作站,为群众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

  吴桥法院把打造无讼乡村纳入重点工作,坚持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因时而变、因地制宜调整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思路,最大限度缩短矛盾“发酵期”。

  吴桥法院院长朱婧红表示,为给人民群众提供最接地气、最触手可及的司法服务,该院陆续成立了岳庄村法官工作站、杂技大世界法官工作站、旅游巡回法庭,创立了符合发展新形势、符合人民新期待、符合司法规律和吴桥县情的“解纷吴优”特色品牌,让“小小工作站”发挥大作用,打造更多美丽无讼乡村。

  截至2021年11月,辖区内有“无讼村”232个,初步建成了止讼、化讼、少讼的和谐乡村。

  联动解纷纾民忧

  一轴八员齐发力

  “祁法官,您好,我是于集镇政法委员,我们这里有一起拖欠货款纠纷,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未果,当事人想要诉讼,希望借助‘一轴八员’平台由法庭介入化解。”

  近日,吴桥法院于集人民法庭庭长祁峰接到辖区政法委员的电话,他放下手中工作,赶往调解委员会同当事人见面。

  祁峰现场耐心听取双方诉求,面对“一方要钱,一方没钱”两难境地,他一边疏导双方情绪,避免矛盾升级,一边邀请政法委员、综治中心调解员介入调解,还委托人民调解员利用“冀时调”平台连线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调解,当天便达成分期支付货款的调解协议,矛盾得以化解。

  面对矛盾纠纷日益多元的现状,吴桥法院积极参与沧州政法委领导下的“一轴八员”体系建设。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以政法委员为“轴心”,整合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网格员和民调、治保、法律服务、平安志愿者等8支基层平安建设队伍,联动开展矛盾化解、诉源治理、共治共建等多项工作。

  法院通过参与“一轴八员”机制,不仅能够快速发现纠纷,汇聚合力及时把矛盾消除在萌芽,还能够有效输通诉调衔接。

  为增强“一轴八员”在社会治理中的效能,吴桥法院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就调解队伍建设、调解人员选任提出建议,在全县成立了覆盖领域全面、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队伍,为开展解纷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1年前三季度,通过“一轴八员”平台,吴桥法院接收诉前化解案件161件,化解成功82件,化解率达50.9%。

  在吴桥县,“一轴八员”逐渐成为为民解纷解忧、乡村社会治理的一种行之有效工作模式。

  实心实事暖民心 

  解困释难再奋力

  吴桥法院把推动矛盾源头治理和多元解纷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内容,当作立足本职、崇德向善重要方式和司法为民、温情司法具体体现。

  院长朱婧红亲自抓矛盾源头治理工作,做到“四带头”,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带头授课分享调解经验,邀请县政法委、司法局、交通事故仲裁委、劳动仲裁委、金融调解中心、婚调委等部门领导及代表参加全县调解经验分享会,以《新时代调解价值的实践与思考》为题,分享调解经验、技巧、方法,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经验。

  带头挂帅执行攻坚行动,用温情执行暖民心,用情理法促执行,多次凌晨出征,调动全院超半数干警出动。面对被执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诫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院判决;面对执行不能当事人,她约谈双方当事人,把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相结合,引导双方搁置争议,达成和解。

  带头走进乡镇、企业,提供前瞻性法律服务和指导,解决政企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满足政企法律需求,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协助县委政府化解辖区矛盾纠纷。

  带头践行“高、早、新、拼、好”的工作标准,帮带青年干警参与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召开“‘青’诉心声”青年干警经验交流会,促进队伍综合素质快速提升;组织召开“‘青’听前辈说”经验分享会,邀请经验丰富的法官传授调解经验,凝聚多元解纷工作合力,形成全院诉讼前端协作解纷良好局面。

  在院长的带头引领下,全院干警调解工作能力显著提高,发还重审率、改判率明显下降,服判息诉率、调撤率显著提升。吴桥县县委书记崔炳甫说:“吴桥法院在党组的带领下,队伍有新形象,工作有新提升,尤其是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中,敢担当、善作为,攻坚克难,保障有力!”

  一站服务解民愁

  智慧法院添助力

  近日,吴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冀时调”平台,对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进行线上诉前调解。

  双方是继母和养女关系,原告陈某丈夫两年前去世,生前在银行有存款10万元。被告王某由于家庭琐事长期与父母有隔阂,故不同意陈某一人继承遗产。由于养女王某持续近两年不与陈某见面,只身在北京生活。陈某便到法院咨询。

  法官赵志良了解情况后,多次通过在线音视频联系王某,介绍陈某的艰辛和不易。

  法官的耐心劝说让王某有所感悟,她同意登录“冀时调”平台同继母视频,赵志良引导原、被告平心静气交流,最终王某同意遗产由原告继承。

  赵志良依据线上调解音视频资料和调解笔录制作了调解书,王某签字后表示疫情过后便回家探望继母和奶奶。

  吴桥法院借助“互联网+”,创新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模式,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脑、手机APP软件和微信小程序方式登录“冀时调”平台,获取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一键诉讼等服务。当事人可通过语音、文字等方式输入案情,平台将自动分析法律关系、相关案由,建立符合司法程序的数据模型,推送案例、法律法规,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自动识别纠纷描述中的法律要素,在24小时内自动生成一份包括法律风险、诉讼费用、法律建议等内容的书面报告。

  矛盾纠纷进入“冀时调”平台在线调解,调解成功的,当事人可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诉讼。

  调解员通过“冀时调”平台,可在线查看案件详情,通过异步调解、视频调解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处理,调解完成后,可在线归档结案形成电子卷宗。

  吴桥法院兼顾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效率,应用微信视频通话APP客户端联线交流、举证等措施,创新远程视频听证会鉴定模式,与鉴定机构合作开展“云”鉴定。

  吴桥法院持续深入推进一站式建设,把诉服中心的自助立案终端设备、诉状智能生成一体,智能送达互联互通,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成为现实。

  社会治理惠民生   

  优化环境凝合力

  2021年5月,某环卫公司向吴桥县桑园镇南街运河滩地倾倒生活垃圾,造成滩地、岸坡污染。

  吴桥法院第一时间按照《加强大运河司法保护意见》要求,提前介入、逐步深入,依托“法官联系人机制”,向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吴桥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向执法人员提供法律指导,协助依法行政。

  该院建议行政部门严格落实“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在“罚”“判”之外,在“修”“治”上落实责任主体。涉案环卫公司曾一度对行政处罚不服,以未污染水源为由拒绝履行义务。

  法官为涉案环卫公司讲授《环境保护法》,从道德、法治、可持续发展多维度释法明理,让涉案公司意识到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危害,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除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外,主动对倾倒生活垃圾受污染区域土壤采取置换措施,完成土壤换填修复,并通过第三方机构检测验收。

  “有了法院的法律指导,对涉案行为有了更精准、更合理、更有效的督促整改,让涉案公司依法受到处罚。”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吴桥分局局长贾荣忠如是说。

  吴桥法院用心尽力参与大运河治理,与沧州流域的其他七个基层法院签署了《司法协作备忘录》,联合全县11个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大运河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联动协作保护机制的意见》,组建环境资源类案件“三合一”审判团队,促进协同治理,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保护。

  法院通过多元解纷方式化解大运河环境生态污染案件,通过群众身边的“小案件”折射“大道理”,让“小案件”发挥“大效应”,既保护了大运河生态环境,又取得了良好的普法示范效果。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