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有温度的检察人 法治人物-法治 王伟光 294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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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有温度的检察人

2019-08-15 10:11 | 来源: 检察日报

  近日,检察官王磊接到王亮(化名)的电话,王亮在电话中主动汇报了自己的思想和生活情况。目前,他尚处于缓刑期,不能出远门开大车,就在村子附近干零活,女儿已被县城最好的初中录取,言语中尽是开心和骄傲。

  2018年4月,河北省磁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分配了一起案件给该院检察官王磊。该案案情并不复杂,刚离婚的犯罪嫌疑人王亮强行与其前妻小玲发生关系,涉嫌强奸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按照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案件将很快起诉到法院,犯罪嫌疑人王亮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应在意料之中。

  然而,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引起了王磊的注意,考虑到王亮与小玲才离婚不久,婚内育有一双儿女,他反复思考:“多年后,他们的一双儿女对此事会作何感想?”

  卷宗的最后附着两封信件,一封是犯罪嫌疑人王亮写给小玲的:“我对不起你们,在看守所里,我时常想起我们一家人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我感到无比后悔,如果你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好好珍惜我们的家庭,不给孩子带来心理伤害!如果你愿意,我想和你复婚,我们从头再来……永远爱你们的王亮。”

  另一封是被害人小玲亲笔书写给办案检察官的:“尊敬的检察官,我恳求释放王亮,我当初离婚本就是赌气,事发后为了教训他,才将他告到派出所。我本想和他和好……他进去了,我们怎么办?我是个家庭妇女,全靠他开大车挣钱养家,现如今我和孩子连最基本的生活都没法保障……”

  看来这是一起因家庭婚姻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下步究竟该如何办理,法理与情理最终该如何抉择?王磊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检察长汇报了案情,温建军检察长亲自会见了小玲,了解实情,小玲反复声明自己只是想给王亮一个教训,她还爱着他,希望放他出来与其复婚。

  在对案情深入了解后,温建军对案件办理工作提出意见:此案关系一个家庭、四个人的命运,一定要合法、合情、合理;要转变思路,延伸公诉职能,以教育感化为主,惩治为辅;鉴于案情特殊,先对犯罪嫌疑人王亮取保候审。

  2018年4月21日,犯罪嫌疑人王亮被取保候审,他从看守所出来的那一刻,小玲带着一对儿女赶到了现场。案件被起诉到磁县法院后,由于王亮和小玲一直没有补办复婚手续,法院认为二人感情存在变数,于2018年11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王亮有期徒刑三年。王亮被重新收监。

  小玲来到检察院,痛哭着请检察机关抗诉。当问她为什么没去办理复婚手续时,她说想再考验王亮一段时间。办案检察官告诉她,法院没判错,检方没有理由抗诉,但王亮可以自己上诉,并建议小玲要是想好了,就在上诉后抓紧补办复婚手续。小玲说她倒是想办手续,可是王亮又进去了,没法办了。

  一周后,经过县检察院和县法院的多方努力,磁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专门到看守所,在公安侦查人员、检察官、法官和律师的见证下,为王亮和小玲办理了复婚手续。

  2019年1月29日,邯郸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处王亮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王亮从看守所出来的第二天,夫妻二人专门来到检察院,感谢检察官们为他们的案件所作的努力。

  卢梭曾经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我们检察官作为法律执行者,维护法律的尊严是我们的天职,但不能只凭法条,还要靠常识、常情、常理。好检察官必有悲悯之心,能对人民群众的困难感同身受。

  (作者单位:河北省磁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