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终于有了身份证” 法治故事-法治 王伟光 350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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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终于有了身份证”

2022-01-07 13:23 | 来源: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李雪 张雯琇)“20多年了,女儿终于有身份证了,她现在工作和生活都方便了许多,日子也有了奔头。”近日,一起交通肇事案的司法救助申请人蒋女士来到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刘桃荣表达谢意。

  2021年3月,蒋女士的丈夫被张某驾驶的摩托车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1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张某有赔偿意愿,在达成31万元赔偿协议后取得了蒋女士的谅解。按照赔偿协议,张某前期支付3.3万元,剩余款项6年赔付,每月不低于2000元。

  因为身体原因,蒋女士生活不能自理,全靠女儿照顾。由于当年蒋女士与丈夫没领结婚证,一直无法给女儿登记户口,更无法办理身份证,女儿只得待业在家。事故的发生,让这个本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了解到蒋女士一家的生活境况后,刘桃荣不禁替这一家人担心,主动告知蒋女士的女儿国家有司法救助政策,指导其提交司法救助申请,并向该院控申检察部门移送救助线索。

  “救助申请人除家庭经济困难外,更紧迫的是其女儿因无户籍,上学、就业等权利均受到影响,建议启动多维司法救助模式。”刘桃荣提出救助意见。

  2021年9月9日,该院给予蒋女士1.6万元司法救助金。“孩子户籍登记和身份证的事情我们来协调,别担心,生活会慢慢好起来的。”刘桃荣在送上救助金的同时安慰道。

  随后,该院向蒋女士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积极协调,帮助为其女儿补录户籍、办理身份证。同时,还协调蒋女士居住地村委会为其办理了低保。

  “现在有了身份证,要尽快打疫苗,为身体加一层保障。事故赔偿款每个月都能收到吗?”办案期间,检察官时常关心蒋女士母女二人生活。

  2021年12月3日,法院判决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同时宣告缓刑三年。目前,张某也按约定进行赔付。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