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孩子终于回到母亲的怀抱 法治故事-法治 王伟光 350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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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一点,孩子终于回到母亲的怀抱

2022-01-05 09:56 | 来源: 人民法院报

  “白书记你好!孩子已经顺利接回来,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很重视这个案件,他们因为这个案子熬到了凌晨一点多,一天水米没进,还开车把我和孩子送到商丘,感谢执行局全体人员!同时我为之前的错误向他们道歉……”这是一名确认收养关系纠纷申请人李女士给河南省虞城县委书记白超发的手机短信。

  李女士为了要回被前夫擅自送人抚养的孩子,三年多来牵肠挂肚、夜不能寐。由于李女士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案件从审理到执行,可谓是一波三折。

  李女士与前夫李明2013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两个女儿。2016年2月,双方因感情原因在县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约定两个女儿均由李明抚养,李女士不支付抚养费。让李女士没有想到的是,离婚没有多久李明便将次女李小小送给了老王抚养。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李女士心里难以接受。2018年11月,李女士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法院判决李小小变更为由李女士抚养,但老王却不同意将李小小交由李女士抚养。2020年11月,李女士再次向法院提起确认收养关系诉讼,胜诉后,虽经县、乡、村多次调解,老王始终不同意将李小小交给李女士。

  2021年5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次做老王的工作,告诉他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其收养程序不合法,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并通过其他途径寻找突破该案的方法,但都没有成功,导致案件暂时搁置。

  老王坚持认为,自己是从李明处抱养的孩子,并且抚养了五六年之久,已经与孩子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自己好心收养,为什么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法院要强制执行,老王心里想不通。而此时,思女心切的李女士对执行干警的行为产生了质疑,不断到信访部门信访,通过手机给县委领导发短信,给执行干警施加压力。

  一方面被执行人拒不交出孩子,另一方面干警们又要面对情绪失控的母亲。该案如何执行?专业法官会议上,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

  “老王有一个女儿是幼儿园的老师,能不能邀请她做一做父亲的工作,如果老王再不同意,司法拘留也不迟。”承办法官冯鹏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10月29日上午,执行局局长赵海亮带领干警来到贾寨镇万庄,将老王依法传唤到法院,并邀请其女儿一起做工作,从释法析理、家庭伦理到法律法规,干警们不厌其烦地进行劝解。

  时针从上午10时已经转了一圈多。在女儿的劝说下,老王终于同意将孩子交给李女士。凌晨1时,小小终于回到了母亲的身边。

  法官表示,收养关系的解除并不只是单纯人身关系的改变,更多的则是情感的剥离以及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变化。难能可贵的是,本案审理法官并未一判了之,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向双方利害关系人释法析理,化解心结,虽未调解成功,但让当事人充分了解了收养程序的相关规定,为案件的执行打下了一定法律基础。案件执行过程中也彰显了法律的人性化,特别是在孩子已经与被执行人建立一定感情的情况下,为了让孩子尽快从是非纷扰中解脱出来,缓解因离别之痛而给孩子养父带来的心理伤害,执行法官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邀请到被执行人的女儿做其父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将孩子交到了亲生母亲的身边。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让人民群众不仅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也感受到了法律的关怀和温度。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