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办公,下午劳动,我们建起了自己的家 法治故事-法治 吕宏文 290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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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办公,下午劳动,我们建起了自己的家

2019-06-20 10:21 | 来源: 检察日报

  杨荣喜

  1979年底,我从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调到宝应县检察院工作。上班第一天,看到当时检察院的办公环境,我有些吃惊。

  两间摇摇欲坠的小楼,还是当地公安局腾让给检察院的,不大的几间办公室里,办公桌紧挨着,走路都困难,如果坐在里面的一个干警要出去办事,大家都得站起来给他让路,这样也得侧着身子才能走出去。67岁的老检察长戴新廉察觉出了我的情绪,主动找我谈心:“小杨啊,你是从大机关调来的,对这里的环境还不适应吧,慢慢来。记得解放后成立检察院的时候,我们也没有自己的办公室,也是在别人的屋檐下办公了十几年。现在恢复重建检察院了,上级检察院和县委都很重视,要求我把检察院组建起来,把办公楼建起来,给大家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然后才会批准我退休啊。”听了老检察长一席话,我心里敞亮多了。

  为了能尽快有个自己的家,干警们积极献计献策,尤其是老检察长,花费了很多心血。当时的县财政困难,只拨款6万元给检察院作为基建资金,但是要在7.5亩的土地上建一幢近600平方米的三层办公楼,还有附属设施、围墙等,怎么算也不够。怎么办?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全院齐动员,男女齐上阵,为建设家园出力流汗。

  在开工建设的备料阶段,全院干警一般都是上午办公,下午到工地劳动。打地基所需的几十吨碎砖籽料是干警们一锤一锤敲出来的;100余吨水泥都是干警们从卡车上一包一包卸下来的;几十立方米的石灰池是干警们一锹一锹挖出来的;几十根水泥桁条也是干警们从卡车上卸下来,再两人一根扛到工地上堆放码好的。不少干警的手上、肩上都磨出了老茧和水泡,却没有一个人叫苦,特别是卸水泥和石灰时,大家都灰头土脸,却没有一个人嫌脏,有时候为了赶工期,来不及吃饭,肚子饿了就喝点水充饥,再继续干。当时的建筑工程队队长得知施工材料都靠我们干警自己肩挑人扛后,感慨地说道:“我为很多单位搞过建筑,还从没见过像检察院这样节俭的,你们的精神值得学习。”

  为了工地上材料的安全,老检察长经常深夜一个人从家里走上两三公里的路,到工地上检查安全情况。开始施工后,他几乎日夜坚守在工地上,和干警们同甘共苦,出工出力。

  1981年7月,办公楼在锣鼓和鞭炮声中宣告落成了。威严的国徽高高地悬挂在办公楼正面,院门口的外墙上是崭新的“宝应县人民检察院”牌子。那一天的检察院格外热闹,县委、县政府以及很多兄弟单位都前来祝贺,老检察长在庆典大会上宣布:“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落成,全体干警从此就有了自己的家。”他接着说,“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相信大家今后的办公条件一定还会得到更大的改善……”那一刻,我们坐在会议室里,聆听着老检察长催人奋进的讲话,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通过大家的艰苦努力,我们的愿望终于实现了,有了自己的办公楼,有了自己的家。散会后,我们全院20多名干警齐聚办公楼前,簇拥在老检察长身旁,拍了一张“全家福”,照片里的每个人都兴高采烈,脸上绽放着笑容。

  我从检25年,如今退休也已14年了,每当我拿起那张黑白的“全家福”,回想起当初建院创业的情景,回想当年已经年近七旬的老检察长为了检察事业,仍然带领我们艰苦奋斗,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建起了属于自己的办公楼时,总是思绪万千,感慨不已。那些奋斗的岁月,那群奋斗的检察人,值得我们永远怀念。老检察长已故多年,我还清楚记得他的音容笑貌,是啊,他的预言实现了,这些年,国家富强了,经济发展了,检察院的办公条件也越来越好了,我们每个人自己的小家也都富裕了。

  新时代的检察工作也有了新任务、新要求,每一名检察人不要忘记过去的艰苦岁月,越是在优越的环境下,越要把检察工作做得更好,尽职尽责,精益求精,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盼。

  (作者系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退休干部)

编辑: 吕宏文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