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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揭秘不良商家“爆款秒杀”背后“先涨后降”套路

“双十一”临近消费者防止掉入促销陷阱

2020-11-06 13:34 | 来源: 法治日报

  本报记者 徐伟

  随着“双十一”的临近,商家又开启了新一轮的大促活动,尤其是线上商家,推出了多种多样的促销手段,让广大消费者“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然而,在“地毯式轰炸”的促销下,一些不良商家借机浑水摸鱼,侵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的商家使用“限时抢购”“爆款秒杀”“巨惠特卖”等极具诱惑力的宣传用语来吸引消费者下单,实际上是“先涨后降”的套路;有的主播在网上正“如火如荼”地直播带货,突然“翻车”引发不少消费者吐槽;有的商家以促销活动的名义进行推广,表面上是让利消费者,实则清库存,甚至借助低价来推销其劣质商品……

  通过对近几年在“双十一”“6·18”等大促期间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所了解的情况进行梳理,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揭秘商家促销陷阱,防止广大消费者“被套路”。

  近年来,随着网购消费升级的日益加速,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应用不断涌现。2016年开始,“直播+电商”成为一种新兴的网购引流方式,消费者对于网红流量的关注度、对于商品的兴趣度、对体验互动的认知度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观看网络直播进行下单购物。

  据统计,2019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已经达到4338亿元,主播们的卖力讲解、真切的体验分享,商品直观的呈现,刷屏的评论,让消费者乐于下单。2020年在疫情影响下,多产业的“云复工”、消费者“云逛街、云购物”的热情高涨,更是助推了这种模式的演进。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指出,在直播带货“光鲜”的背后,还存在着许多不规范之处,暗藏一些消费陷阱。

  广大消费者反映的“槽点”主要有:直播带货商家未能充分履行证照信息公示义务;部分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等违规宣传问题;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直播刷粉丝数据、销售量刷单造假“杀雏”;主播将消费者引至第三方,该平台信用资质不佳或是引诱消费者进行私下交易;部分商品售后无保障,消费者难享“三包”权利等。

  此外,促销活动中的优惠活动往往暗藏水分。红包活动一直以来是各大电商平台吸引用户、提升销量的惯用手段。中消协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时候这些红包活动看似优惠多多,实际上却很鸡肋。

  例如,有消费者反映其在某网络购物平台参加抢红包活动,一共抢到了900多个红包,但实际优惠金额累计不到10元,花费了很大精力,最后只有满满的失落感。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分析说,还有的优惠活动可能就消费期限、商品品类、消费金额等设置一定的“门槛”,消费者达不到这些门槛,就不能享受到优惠。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平台与商家推出商品预售的促销模式,以支付定金能够享受优惠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提前下单。这种商品预售模式看似优惠,但消费者应了解“定金”与“订金”的区别,通常情况下“定金”支付后,如果消费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定金”不予退还;如果商家违约,则返还消费者定金的双倍。

  面对各种促销、优惠广告,中消协有关负责人建议,消费者要树立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意识,根据自己或者家庭的实际需求选购商品,不被商家的各种促销活动冲昏头脑。

  同时,广大消费者应尽量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高的商家进行交易。

  “资质齐全、信誉较高的商家,其经营行为相对较为规范,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也有较高的保障。”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说,消费者千万不能贪图价格便宜就登录陌生网站或者点击不明链接进行交易,更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的微信、QQ等进行私下交易,以免吃亏上当。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呼吁,经营者要少一份“套路”,多一份“真诚”,大促期间要切实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并提升服务水平,真正为消费者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