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余万元税款被追回 法治调查-法治 王伟光 2937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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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余万元税款被追回

重庆渝中:联合税务部门对被不起诉民营企业主开展法治教育

2019-08-12 10:51 | 来源: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陈虹宇)近日,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与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联合举办“立足检察职能以案说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该院检察官对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被不起诉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普法教育,税务部门负责人开展税法宣讲,多名重庆市、渝中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现场观摩。

  2018年,公安机关向渝中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4年至2016年,犯罪嫌疑人以重庆大汉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大汉公司”)的名义,向其他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收取开票费(点子费)营利,导致国家税款流失。大汉公司4名管理人员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该院依法提起公诉。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有28名民营企业主在与大汉公司没有任何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使用了该公司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偷逃税款的目的,其行为涉嫌刑事犯罪,遂将28名犯罪嫌疑人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渝中区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这28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股东,如果他们被追究刑事责任,势必会影响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金额、移送数量进行了充分沟通,及时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汇报,并就办案中的难点问题向重庆市税务局相关人员进行咨询。该院综合考量案情及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经该院检委会研究决定,对2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作出不同处理决定,对其中涉案金额大、情节严重的9人依法提起公诉,对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1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的民营企业主均补缴了税款,共计1010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涉案民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普遍比较淡薄,部分小型企业的财务人员对税务专业知识不够了解。据此该院联合税务部门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重点加强对被不起诉人的法治教育,引导民营企业主在今后的经营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合法的开票途径。下一步,该院还将深化与税务部门的协同合作,定期举办针对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同时依托“莎姐大普法”宣讲团,加强法治宣传,促使民营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