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化解在诉前纠纷解决在基层 法院时事-法治 王伟光 3224296
有思想 / 有温度 / 有品质
矛盾化解在诉前纠纷解决在基层 法院时事-法治 王伟光 322429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治 > 法院时事

矛盾化解在诉前纠纷解决在基层

新疆法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2020-09-18 14:27 | 来源: 法治日报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古雪丽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对受理的4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开启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启动“速调快审”机制,不到一周时间,4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达成调解协议。

  一年多来,新疆全区各级法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主动将“一站式”建设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大格局,前移解纷关口,延伸服务触角,实现矛盾化解在诉前,纠纷解决在基层。

  虚拟导诉、智能填单、在线立案……为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新疆全区各级法院围绕诉讼服务中心做“加法”。进一步健全诉讼服务大厅功能,为当事人提供立、审、执、调、访“一站式”服务,同时,推进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新疆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送达平台、涉诉信访管理系统、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系统平台的深度应用。生动诠释了“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理念。

  疫情是对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的一次检验。今年年初疫情期间,新疆全区法院智慧诉讼服务大显身手,“云调解”“云庭审”,网上立案不停歇。在线诉讼、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同比分别上升104%、553%和157%。

  老百姓打官司,不仅要“讨说法”,更希望“求解法”。去年以来,新疆全区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关口前移,延伸服务触角,下沉力量资源,形成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链条,实现纠纷“终端”与诉讼“前端”无缝对接,让大量纠纷止于未发、化解于萌芽。

  目前,新疆全区已编织起“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社会治理网络。基层法院全覆盖建成101个“枫桥式法庭”,1200个法官工作点和便民服务站辐射全区90%以上的乡村社区,在4A级以上景区设立56个巡回法庭,开启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新模式。

  且末县居民吐某向艾某出售一辆价值5000元的摩托车,双方约定艾某于2019年底前支付所有车款,但艾某以家里没钱为由推脱支付。吐某多次催要无果,于2020年7月将艾某起诉至且末县人民法院。

  且末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后,认为符合诉前调解条件,将此案委派至当事人所在地琼库勒乡,由当地人民调解员调解。7月15日,经琼库勒乡两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艾某当场给付吐某5000元车款。

  推动多元解纷功能整合、资源聚合,不能单靠法院一家唱“独角戏”。为促进各类纠纷实质性化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坚持全区法院“一盘棋”思想,健全开放共享、多元共治的诉讼前端纠纷解决机制,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多元解纷机制206个,政府支持下的财政保障机制156个。

  诉讼服务做“加法”,分调裁审做“减法”。新疆全区法院在加大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中全方位推动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建设,逐步实现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的精准对接。

  “你们签订了合同,有了约定,就要遵守。打官司周期长,年底也不一定能拿到钱。你们协商好,把余款结清是关键。”今年7月初,在伊宁市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室,调解员申玉华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讲法说理,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案件成功化解。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主动执行意愿强,能较早实现案结事了。相比有些诉讼要经历一审、二审、执行等程序,运用调解的方式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纠纷解决成本。”新疆伊宁市法院立案庭庭长吴顺新说。

  据了解,当前,新疆全区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既“走出去”也“请进来”,除派驻法官到辖区各单位参与调解工作外,各级法院也提供场地、搭建平台,纷纷成立婚姻家事调解室、劳动争议调解室、交通事故调解室等专业调解室。

  截至目前,新疆全区法院已内设1103个调解室,引进调解组织2897个、特邀调解员6681人,创新“盖碗茶”等特色调解机制,借助风俗、乡土习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调解成功率77.42%。

  以调减诉,以裁促调,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新疆各级法院将30%的优质法官配置到诉讼服务中心,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简单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由“速调快审”团队及时调解、审理,复杂案件由专业审判庭细审,缩短办案周期,目前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7.41%。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