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逐步推开电子诉讼模式 法院时事-法治 王伟光 305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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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同时审判执行业务不停不拖

河南法院逐步推开电子诉讼模式

2020-02-06 15:54 | 来源: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赵红旗

  “现在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2月4日10时,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第4法庭,法官李冬玮审理王某诉郑州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与往常不同的是,庭审现场没有原被告,只有合议庭成员。

  原来,李冬玮正在通过“和顺中原”ODR多元纠纷化解平台进行线上开庭,原、被告分别在各自场所通过微信远程参加庭审。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线上庭审和线上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冬玮指导他们进行线上签字确认。当日下午,李冬玮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这是河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河南法院在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中,探索逐步推开电子诉讼模式的一个缩影。

  2月5日,河南高院政治部副主任齐守文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减少群众走访途中以及到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场所聚集可能带来的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1月31日起,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和信访大厅暂时关闭,停止办理线下案件受理、纸质卷宗移转等诉讼业务,停止现场接待群众来诉来访,但通过电子诉讼模式努力使审判执行业务不停不拖,促进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合理有效配置。

  2月3日,是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河南高院审监庭采取微信视频庭审方式公开开庭审案。再审申请人河南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某置业公司、屈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定于当天9时开庭。因疫情防控要求,案件承办法官、再审申请人代理人均在家隔离,但再审申请人向法官提出,希望不再延期进行。合议庭决定以微信视频方式按原定时间进行庭审。

  庭审前,承办法官就该案专门建立微信群,并准备好录像设备,对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庭审当日,承办法官在家,其他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在各自办公室,他们先通过视频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审理重点进行讨论,然后加入在家隔离的当事人,他们打开视频,正式开始庭审。

  庭审中,当事人所举证据拍成图片上传到微信群,法院调取的证据也由承办法官传到群里,由当事人发表质证意见。庭审规范、有序进行,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庭审笔录传到微信群由当事人核对,经核对无误后,当事人在微信群内予以确认,并由其自行下载,同时告知其待疫情结束后到法院在纸质版的笔录上签字,全程在微信群内留痕。

  河南高院审监庭庭长邹波说:“以微信视频或移动微法院方式进行庭审,既有利于防控疫情,又可避免案件延期,决定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拟于近期开庭的案件将尝试继续采取这种形式进行。”

  也是在这一天,郑州中院民四庭庭长张鹏通过微信方式开庭,适用独任制审理一起二审案件。

  张鹏介绍说,经三方当事人同意后,书记员添加了上诉人、被上诉人和原审被告的微信账号,三方当事人分别上传了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身份情况的说明,微信独任审判按照正常开庭宣读上诉状、答辩、提交证据、质证等程序进行。

  一开始,有当事人提出:“二审案件适用独任制吗?”张鹏回答说:“根据法律规定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郑州,一审按照简易程序独任审判的案件,二审法院可以独任审理……”

  据张鹏透露,当天,他所在的民四庭通过微信方式共开庭审理了3起案件。

  在洛阳偃师市法院打官司的索某,没想到足不出户就完成了庭审。

  “李法官,现在疫情严重,我的案件还开不开庭了?”2月3日一大早,索某给承办法官李玉辉打电话。李玉辉说:“按时开庭,微信群已建好,现在拉你进群,通过网络进行视频开庭。”

  庭审后,索某说:“我本来想着受疫情影响,开庭要延期呢,没想到李法官想到了这个办法,真是太方便了!”刚刚参加完庭审的当事人索某激动地说。

  实际上,在2月3日当天,偃师市法院通过微信视频如期开庭审理3起案件。

  2月4日10时,在焦作中院8号多功能法庭里,远在上海的张某,在法官李玉香的指导下,通过微信在10分钟之内,将口述、记录、签字、按手印、上传、存档等撤诉手续全部办妥。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不少一线法官有着这样的共识:“突发的疫情对法院的应对体系和服务能力无疑是一次大考,而信息化手段下的电子诉讼模式,彻底改变传统的‘面对面’庭审模式,能够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和审执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院长赵洪印说:“为了做到疫情防控与审执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我们分别于2月1日、4日两次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和审执工作,要求全体干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诉讼、网络查控等工作,还专门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审判工作要点参考清单,指导各办案团队拓展诉讼服务渠道,化解群众矛盾,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