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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援优援让外来务工者遇事更安心

2020-08-24 13:35 | 来源: 法治日报

  讲述人:赵杏琴(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2019年12月的一天,一个拄着双拐满脸憔悴的中年男子沈某走进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看到男子行动不便,我迎上去帮其就坐。来人第一句话就问:“你能帮我吗?我听老乡说你们专为老百姓服务。”

  原来,当年3月,沈某从河南来到富阳某建筑有限公司做驾驶员。因之前有过用工关系,沈某相信了公司给付每月基本工资7000元加提成的口头约定,未坚持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为他缴纳社会保险。

  不料当年4月初,上岗才一个多月时间,沈某就在工作中不慎受伤住院,经医院诊断为左跟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期间,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

  出院后,沈某拿着医疗发票等到公司报销,多次沟通协商无果。沈某也曾多次向相关部门求助,均因公司不配合等原因使赔偿问题久拖不决。想到家里老小都指望着他养家,沈某身心俱疲。

  经充分沟通,我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分析了双方的法律关系,告诉沈某他的情况属于工伤,法律援助中心可以为其开通“绿色通道”,提供法律援助,但前提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致残程度鉴定。

  在缺少证据材料的情况下,我努力探究双方事实劳动关系中的细节,认真收集双方的通话录音资料等证据材料,几番波折,终于采集组成了工伤认定的完整证据链。

  2020年1月,我陪同沈某向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依法认定沈某为工伤,经鉴定其工伤致残程度为九级。至此,历经6个月,沈某工伤待遇纠纷的维权条件已经具备。

  考虑到沈某家庭的实际情况及长期滞留富阳带来的生活成本,法援中心马上受理了这起工伤待遇纠纷案件,指派擅长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法律工作者何宇斌承办此案,何宇斌马上整理材料申请仲裁。该建筑公司收到仲裁申请后,主动提出庭外调解。在富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及何宇斌的共同努力下,沈某终于拿到了公司赔付的11万余元赔偿款。

  回河南前,沈某专程送了一面写有“法律援助暖人心 无偿服务解民忧”的锦旗到富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感谢法律援助中心一路相助。

  近3年来,富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826件,为农民工挽回损失6300余万元,提供各类法律咨询1.2万余人次。法援中心还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和“一站式”服务平台,最大限度让外来务工者放心、省心、安心。

  本报记者 王春 整理

  记者点评

  王春

  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事业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受援人的权益保障。这起工伤待遇纠纷案件的典型性在于沈某未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受援人所在公司极力回避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在此困境下,法律援助中心以受援人利益为中心,不辞辛苦帮助其调查取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不仅做到应援尽援,更做到了应援优援,确保受援人的权益保障最大化,使受援人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