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档立卡贫困户均纳入法援范围 法律援助-法治 王伟光 316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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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档立卡贫困户均纳入法援范围

2020-06-22 09:47 | 来源: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申东 告别了大山之中潮湿阴冷的土坯房,住进了宽敞明亮、80平方米的砖瓦房,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母德贵一家在奔向小康的路上越走越稳。母德贵告诉记者,从隆德搬迁移民到新庄集乡,红寺堡区公证处为他办理了移民入住协议公证,让他心里安定了许多。

  近年来,吴忠市司法行政系统在移民安置过程中,创新性地将移民入住协议公证、廉租房补贴协议公证、“少生快富工程”试点管理服务合同公证等近20项服务事项列入法律援助范围。同心县公证处为下马关镇200户移民群众办理“少生快富工程”试点管理服务合同公证,让群众享受到60多万元的补贴;红寺堡区公证处为移民办理2670件移民入住协议公证,杜绝“候鸟式”移民现象,吴忠市将2747件廉租房租赁补贴协议公证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不仅如此,吴忠市司法局还构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设立801个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三级便民网络体系。

  自2018年起,宁夏司法厅将全区23.9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免予经济困难和法律援助事项审查。将农民在征地拆迁、生态移民安置过程中移民安置办要求办理的移民安置协议公证书、生态移民搬迁协议公证书等多项公证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建立扶贫对象法律援助机制。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为贫困村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将扶贫对象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重点援助贫困村务工人员、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针对每个家庭生产生活中的具体法律需求提供精准法律帮助。3年来,为624名建档立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2件,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219万元。

编辑: 王伟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